- 索 引 号:QZ09053-0101-2024-00032
- 发布机构:安溪县尚卿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5
为加强对尚卿乡兴美路与鹏美路两侧地块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落实规划规定的控制指标要求,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我乡委托顺道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尚卿乡兴美路与鹏美路两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设计单位实地勘查、资料收集、分析梳理、征求意见及多轮修改后形成规划方案,对兴美路与鹏美路两侧地块的用地性质、道路交通、配套设施、景观风貌等提出了具体指导,并于2024年11月14日通过安溪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方案技术评审会。为提高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十天),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5日
二、公示地点:安溪县尚卿乡人民政府服务大厅公示栏
联 系 人:陈文艺
电 话:0595-23488089
传 真:0595-23488582
电子邮箱:axsqxdzb@126.com
通信地址:安溪县尚卿乡人民政府服务大厅,邮编:362432
社会各界群众及单位如对该规划提出意见和看法,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视为同意,并将于规划公示30天后,依法履行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注:反馈意见应注明联系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
附件:
安溪县尚卿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