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1-0101-2026-00012
    • 发布机构: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1
    安溪县蓬莱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1 1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溪县蓬莱镇新丰路1号,邮编:362402,电话:0595-23355188,传真:0595-23350905,电子邮箱:plzdz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基层治理和群众需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优化公开内容,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和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信息等。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南国蓬莱仙境”等平台,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申请渠道,加强台账管理。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答复1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准确、安全。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和公开指南,及时清理失效文件,提升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线上平台维护,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结合线下公开栏、广播等传统渠道,构建多元化公开体系。定期检查平台运行情况,保障信息发布及时、稳定。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细化工作指标,加强日常督导和培训。开展社会评议和问题整改,2025年未出现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县级培训2次,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信息公开仍停留在表面,政策解读和实质性内容不够丰富,难以满足群众深度了解的需求。

      二是人员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新要求理解不深,处理复杂申请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围绕乡村振兴、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增加解读性信息和案例分享,提升信息实用性。

      二是加强培训考核。组织专项培训,重点提升信息审核和申请处理技能。将公开效果纳入绩效评价,激励工作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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