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1-0101-2025-00015
- 备注/文号:蓬政〔2025〕4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5
蓬莱镇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清水岩管委会:
根据国家、省、市、县森防办统一部署,2025年将继续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重点工作
2025年专项行动将延续2024年度要求,持续重点聚焦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两项重点工作。在隐患排查整治中新增2项内容:
(一)组织开展林缘林内工程建设项目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其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作为项目开工前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已开工的建设项目要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防火责任、施工现场是否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隔离带等有关设施和防火警示牌等安全标识。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用火作业监管,防火期内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用火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建设项目防火监督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二)组织排查治理林区可能受到森林火灾威胁的木质房屋(由镇村镇办牵头负责,木质房屋所在村具体负责)。查看木质房屋与森林是否采取隔离措施,如建设隔离带或涂装防火涂料等,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火烧连营”情况发生。
二、时间要求
(一)行动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日。
(二)材料报送。2025年3月31日报送林区陵园、安息堂、骨灰堂和散墓周边隐患整治工作的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2025年5月25日前报送春季防火期的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12月1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请各村、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蓬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蓬政〔2024〕67号)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村按时间节点做好属地专项行动材料汇总上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二)请各相关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向镇森防办报送成果材料。
附件:《蓬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蓬政〔2024〕67号)
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蓬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
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清水岩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镇政府编制了《蓬莱镇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各村居、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切实有效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一、坚持部门协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落实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切实履行林业站、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等部门分工责任,充分发挥项目办、民政办、民宗、农业农村办、文体旅等部门及供电所等单位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林区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形成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区施策。统筹安排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森林防火期和火灾发生历史情况,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
三、坚持突出重点、动态清零。运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结合可燃物等致灾因子底数,突出加强对重点区域,靠近林缘的各类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的整治力度,巩固深化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整治、可燃物治理、禁烧区设置等治理成果,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推动去短板强弱项,实现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四、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直面问题隐患,敢于较真碰硬,加大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计划烧除和防灭火演练管控,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各村居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蓬莱镇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收集汇总隐患统计表、台账清单、总结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按时序要求报送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行业隐患排查统计表、台账清单等材料,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相关材料将作为今年林长制考核的内容。
蓬莱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蓬莱镇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
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有效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根据《安溪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森防灭办〔2024〕14号)要求,镇政府决定,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全镇建总账、各村居列分账、重大隐患单独建账,账账明晰、时限清楚、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确保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实现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纵深推进、动态清零的工作目标;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防范火灾影响电力等重要能源设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镇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小组,镇应急工作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林业工作分管领导、镇公安派出所所长、镇项目建设分管领导、镇民政工作分管领导、镇农业农村工作分管领导、镇文体旅工作分管领导、镇民宗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安监办、林业站、民政办、项目办、农业农村办、文体旅、统战(民宗)、供电所等部门负责人和公安派出所副所长为组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负责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日常工作。镇安监办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镇林业站负责人、项目办负责人、供电所负责人和公安派出所副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以各村居和清水岩管委会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
(一)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1.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职责分工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自2024年起开始施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后不再发文通知,各村居、各相关成员单位按计划常态组织开展。
镇森防办:督促各相关森防指成员单位从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其他方面等八个方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梳理,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持续完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
林业站:重点治理在林内、林缘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等野外用火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林事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不严格等隐患。治理林事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对违规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农业农村办:重点治理防火区内田间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大力推进野外农事用火审批制度。
民政办:重点治理建立和完善公墓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治理公墓区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问题。抓好公墓区火源管控工作,加强绿色文明祭祀宣传教育。
民宗:治理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备案登记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和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等火灾隐患突出问题。
文体旅:重点治理在景区吸烟、野炊烧烤、烧熏野兽等旅游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
项目办和供电所:治理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
2.组织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镇林业站、供电所要按照《安溪县电力线路走廊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2年内完成高压电力线路走廊高杆树种的整体置换,从源头上增强森林自身抵御火灾和电网安全运行的能力。
(1)排查重点部位。要在此前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一是排查林区与周边村、居民点结合部的电力线路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二是排查各类景区、军事设施以及公路、铁路等重要目标周边的电力线路森林火灾隐患,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三是排查林区内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严防私搭乱建线路短路引发森林火灾;四是排查10千伏以上电力线路安全隐患,严防因电力线路故障引发森林火灾。
(2)排查重点隐患。坚守安全底线、严守安全红线,要把供电所的日常线路巡护与林业站的护林巡护相结合,加强重点隐患巡查巡护。要把输配电设施本体缺陷隐患、老化陈旧隐患、裸露线路隐患、私搭乱建线路隐患、输配电设施周围可燃物隐患、输配电线路下方违法种植超高树木隐患,以及电力施工中违规用火行为等作为排查重点,全面建立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限时整改。要严格管理超特高压输电线路、变电站周围的计划烧除、防火演练、民事用火,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设定禁烧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全面完成整治。对照排查出的隐患台账,要厘清林区输配电设施产权和责任归属,按照产权归属和运维责任,依法依规研究制定治理方法。供电所要及时对有缺陷和老化陈旧的设施线路进行必要的改造,消除火灾隐患,新建输配电设施和线路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提前消除火灾隐患;林业站要支持供电所对输配电线路通道,依法依规采取相应防灭火措施,突发情况下可以先行采取修剪、砍伐树木以及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各相关成员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积极采取计划烧除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化解防范风险,要强化属地责任,要统筹协调铁路、电力等行业部门中,铁路沿线和输配电设施周围可燃物存在的火灾隐患,开展系统清理。对于排查中发现的私搭乱建等线路隐患,各排查单位要责令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报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组织推进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运用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对重要保护目标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排查要突出下列重点:行政地理位置及坐标、区域面积、火险区划等级、主要负责人等相关基础情况;可能引发火灾的最大风险、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相关的应对措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等相关隐患信息。要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数据信息采集和应用,完整准确填报《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形成可统计、可量化、可分析的数据成果,加快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落地落实,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重要保护目标:
(1)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4A级和5A级旅游景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包含文化景观)、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等;
(2)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水电站、天文观测台站等;
(3)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变电站和输配电设施、石油天然气管道、LNG接收站、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爆材库等。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重点打击林区违规用火、不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和防火演练等行为,政企协同,强化火灾追查溯源,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和能源保供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2022年以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查计划烧除和防火演练失控导致重要电力设施故障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责任单位:镇森防灭办、林业站、公安派出所)
1.违规林事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等行为。(牵头单位:林业站)
2.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内田间烧田埂、烧杂草、烧灰积肥、烧垦开荒等违规用火行为。(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办)
3.违规祭事用火。公墓区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问题、公墓区内违规用火行为(牵头单位:民政办)。查处治理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备案登记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牵头单位:民宗部门)。
4.违规游事用火。在各类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牵头单位:文体旅部门)
5.电力输配电线路引发火灾。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造成电力设施引发火灾的行为。(牵头单位:供电所)
6.其他野外隐患用火。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的行为。(牵头单位:各村居、清水岩管委会)
7.其他专项行动内容。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森林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的行为。(牵头单位:公安派出所、林业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推动行动走深走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镇森防指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加强动态清零。各村居、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纵深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挂图作战,逐项整治,并及时登记信息、完善台账,实行动态清零。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能够快速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重大隐患深入研究、明确步骤、长期推进,跟踪整改落实。对影响或危及重要保护目标安全的重大隐患,可采取修建林火阻隔带等措施处理,林业站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要予以支持。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效,老隐患不能年年推年年在,新隐患要发现早整治快,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镇森防灭办将专项行动作为2024年森林防灭火督导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导。对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约谈或通报等手段督促整改。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要建立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行动开展期间,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请于2024年12月1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
联系人:镇安监办 林杨坪,联系电话:1785****896。
联系人:镇林业站 蔡远松,联系电话:1580****218,邮箱:axpllyz@163.com。
附件:1.蓬莱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蓬莱镇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3.蓬莱镇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附件1
蓬莱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项 目 |
数 量 |
|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
||
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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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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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重要输配电设施安全的火灾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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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火灾隐患(处) 其中: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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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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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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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火灾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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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处) 制止野外违规用火数(起) |
||
受理案件数量(起) |
总 数 |
|
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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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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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破获案件数量(起) |
总 数 |
|
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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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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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处理和教育人员(人次) |
总 数 |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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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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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 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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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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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劝阻人员 |
||
罚款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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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问责人员(人) |
||
其他成效 |
附件2
蓬莱镇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 |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
||
重要目标名称 |
行政位置及地理坐标 |
||
区域面积(公顷) |
火险区划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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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姓名 |
职务及联系人电话 |
||
最大风险及火灾 可能引发的次生 灾害 |
|||
应对措施 |
|||
存在问题及困难 |
|||
备 注 |
附件3 蓬莱镇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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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区 |
重要目标类型 |
重要目标名称 |
行政位置 |
坐标(东经/北纬) |
区域面积(公顷) |
火险区划等级 |
(防火责任区)主要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最大风险 (可能引发火灾的原因) |
火灾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 |
应对措施 |
存在问题 及困难 |
整改 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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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单位 |
遗产文物保护单位 |
重要输配电设施 |
其他重要设施 |
重点区域 |
农事用火 |
炼山造林 |
烧隔离带 |
施工作业 |
野外吸烟 |
野外生活用火 |
祭祀用火 |
痴呆弄火 |
未成年人玩火 |
电线短路 |
纵火 |
外省(市、县)烧入 |
境外烧入 |
雷击火 |
其他 |
巡护 |
火源管控 |
开设隔离带 |
落实防火责任 |
完善防火设施设备 |
加大宣传 |
制定预案 |
其它 |
人员不足 |
设施设备不足 |
防火意识薄弱 |
其它 |
是否完成整改 |
预计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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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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