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1-0101-2025-00009
- 发布机构:蓬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8
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关于彭格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解释的函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本次村庄规划涉及三处建设用地拟纳入镇域统筹,用地情况如下:
地块一:村庄东北侧的清水岩配套商服建设项目,衔接上位已批建设用地,落实为商业用地,面积约3.97公顷;
地块二:村庄北侧清水岩旅游区的配套停车场,衔接上位已批建设用地,落实为交通场站,面积约1.54公顷;
地块三:村庄北侧安溪清水祖师文化园项目,系拟由乡贤投资的重大综合文旅项目,落实为商业用地,面积约5.65公顷;
以上项目用地均为安溪清水岩开发系列配套项目,是安溪清水岩风景旅游区的重要相关配套项目,虽坐落在彭格村却非村庄相关配套项目,为保障彭格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用地需求,特向贵局申请以上项目用地指标不纳入村人均建设指标,恳请贵局给予支持为盼!
(备注:扣除以上三处景区配套项目用地后,村庄建设用地约为37.81公顷,蓬莱镇彭格村第七次人口普查户籍人口数2780人,现有登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约3278人,规划人均村庄建设用地为115.34平方米,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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