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1-0101-2024-00084
    • 备注/文号:蓬委〔2024〕87号
    • 发布机构:中共安溪县蓬莱镇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3
    关于印发《蓬莱镇补选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1-02 10:24

      关于印发《蓬莱镇补选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蓬溪村、蓬新村、鹤厅村、龙溪村、吾邦村和相关部门:

      经镇党委同意,现将《蓬莱镇补选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安溪县蓬莱镇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蓬莱镇补选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本次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补选的法律依据及原则

      (一)补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七条:“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的规定开展本次补选工作。

      (二)补选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补选应遵循以下六条原则:1.哪个选区代表出缺,就在哪个选区补选;2.补选代表的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差额,也可以等额;3.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选举,选举有效;4.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5.补选采取无记名投票;6.补选出代表的任期与本届任期相同。

      二、补选涉及的选区及名额

      因工作需要,蓬莱镇辖区选举出的刘升鹏、魏文泉同志辞去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终止并予以公告。因此,蓬莱镇第一选区(鹤厅、龙溪、吾邦)和第十选区(蓬溪、蓬新)各出缺1名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和本次组织安排,由蓬莱镇第一选区、蓬莱镇第十选区依法各补选1名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

      三、补选的组织领导及具体做法

      (一)成立补选工作指导小组

      1.镇党委成立补选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李首烜担任,副组长由镇人大主席人选王友景,组织委员林湍湍担任,成员由镇党委副书记上官庚良,统战委员、武装部长苏灿荣担任。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具体指导、协助有补选任务的各选区开展工作;

      2.镇财政所负责落实人员保障、经费预算及支出、联系资料印制等保障措施;

      3.镇党建办负责印制、发放相关资料等;

      (二)成立选区补选工作领导小组

      补选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蓬莱镇人大主席团牵头组织并协助选区成立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做好此次补选工作,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具体做法

      1.选区补选工作领导小组由蓬莱镇第一选区、蓬莱镇第十选区尊重选区现行情况协商提名。选区补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选区的村选举工作负责人、选民登记员会议,再由选区的村召开选举动员会议,讲明补选的原因、补选的方式、程序及有关工作要求;

      2.根补选代表的选民登记在2021年11月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选民登记的基础上,采用“三增三减”的方法进行,三增即把2021年11月24日以来,从外地调入、户口迁入本选区,恢复选举权利,至选举日止年满18周岁(即2006年12月15日<含当日>以前出生)的公民等三种对象进行补选民登记;三减即把2021年11月24日以来,从本选区调出、户口迁出,剥夺选举权利,死亡等三种人从选民登记表上删除。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应登尽登,核实登记后张榜公布;

      3.补选代表的候选人,由镇委推荐交选民酝酿;人民团体、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依法推荐代表候选人,以县人大常委会名义公布推荐的初步县第十八届代表候选人名单;

      4.经讨论、协商后,选区补选工作领导小组按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五日以前公布;

      5.补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做到知民、知人、知情;

      6.2024年12月15日以选区(投票站)召开选民大会进行选举(召开选民大会投票选举前要认真落实参加选举投票人员和代票人员及法律手续,召集有关人员到选区投票所在地研究补选工作,讲明补选的方式、做好会场布置等);

      7.在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有效。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规定的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选票上候选人姓名空格内的符号或所写另选人的字迹难以辨认的,由选举大会主席与总监票员确定该票是否有效;

      8.投票工作结束,在监票员的监督下,由计票员清点票数,作出记录,监、计票员分别签字后,报总计票员初核汇总,并由总监票员签字后,报补选选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选举结果,并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9.总结补选工作、归档整理资料。

      四、其他事项

      (一)明确职责,制定工作预案。蓬莱镇第一选区、蓬莱镇第十选区应成立选举会务组、纪律监督组、信访安保组、宣传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机构,明确各组相关工作职责,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组织补选全过程,特别是选举日当天的各项工作,制定好预案,确保选举圆满成功。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在选举前,要加强对人大代表补选选举日、程序等事项的宣传。通过广播、张贴标语、入户宣传、召开会议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切实尊重和保障选民选举权利,积极引导广大选民珍惜民主权利,踊跃参加投票选举,积极营造良好补选氛围。

      (三)强化指导,推进依法选举。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会同分片领导和驻村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对应联系的村深入各选区做好每个阶段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在选举日当天到会场现场指导选举投票工作,确保补选圆满成功。

      (四)严肃纪律,确保风清气正。要加强选举纪律的宣传学习,召开相关会议,强调选举纪律要求,严明纪律约束,确保选举风清气正;选举日当天,要加强对互联网舆情的监管,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防止不实炒作;严厉打击干扰和破坏选举的行为,对因履职尽责不力,导致风气不正,纪律涣散,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补选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工作日程安排  

      补选安溪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主要内容

    时限要求

    具体日期

    关于选举日的决定、

    公布选民名单

    选举日

    10日前

    12月5日

    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通知

    选举日

    10日前

    12月5日

    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选举日

    5日前

    12月10日

    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公布选区投票日的时间、地点

    选举日

    2日前

    12月13日

    公布投票选举结果

    选举日的

    当日或次日

    12月15日

    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选举日后

    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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