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9-0101-2026-00001
    • 发布机构:芦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0
    安溪县芦田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0 1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芦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芦田镇芦茗街51号,邮编:362433,电话:23477009,电子邮箱:ltzdzb00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芦田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本镇实际,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下是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芦田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5条,内容涵盖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财政信息、公共服务、人事信息、重大项目等多个领域,全面反映政府工作进展与成效,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芦田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下来将继续完善受理、核查、答复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服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表述严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定期清理失效信息,保障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与功能布局,提升政务公开专区服务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记忆芦田”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探索运用更贴近群众的形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和服务力。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查督办。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亲和力、传播力有待加强,运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进行深入浅出解读的实践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特别是重大决策过程、执行结果及社会关注热点领域的公开需进一步深化;三是公众参与互动渠道的便捷性和反馈效率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解读方式,积极采用图文图表、短视频、直播答疑等形式,让政策内涵更直观、更易懂。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加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民生实事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三是优化互动服务,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民互动平台,及时收集和回应群众诉求,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芦田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年,芦田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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