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9-1620-2017-10040
- 备注/文号:芦政[2017]号
- 发布机构:芦田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18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溪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芦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芦田镇芦茗街51号,邮编:362433,电话:23477009,电子邮箱:axltdj@163.com)。
一、概述
2016年,芦田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体制,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承办、其它站所配合的工作体系;纪委部门负责日常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开情况、公开程序、监督保障措施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了组织有保障、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有追究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根据工作变化和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优化公开形式,丰富群众了解信息的渠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站所和岗位的职责,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工作流程更加清晰,推进了政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拓展公开载体。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我镇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我镇坚持便民、为民原则,由近及远地对历史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2016年度,全镇主动公开信息62条,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1.61%;重大在建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条,占11.29%;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0条,占16.13%;国土资源城镇建设环保能源信息2条,占3.23%;科教文体卫生信息5条,占8.0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6条,占9.68%。
(二)公开形式
1.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依托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立芦田镇子网,并在网上公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目录编制说明。
2. 其他公开渠道
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本年度信息没有依申请公开需要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镇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历年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来,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总体情况较好,信息公布及时、准确,政务公开度较高,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投入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加、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加快、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等。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研究、改进。2017年,我镇将继续根据《条例》和省、市、县的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缩小公开的内容与公众需求的差距。
七、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2 | 486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 条 | 62 | 486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芦田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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