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9-0101-2024-00078
- 发布机构:芦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7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参保、覆盖全民”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健康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为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现在参保缴费了,有哪些待遇可以享受?
城乡居民医保简要概括起来就是“三个保”。
保住院:参保居民在市内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65%、82%、92%,在市外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45%,基本医保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如果发生高额医疗费支出,个人自付的范围内费用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进一步保障,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保门诊:参保居民在市内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定点村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能享受42个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政策,除17个门诊特殊病种(含6个过渡期至2025年1月31日)单独设置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其余病种完全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另外还能享受83个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的报销政策,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
保生育:参保居民生育的,在泉州市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顺产1300元、剖宫产1800元的定额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转到市域外的,按顺产1100元、剖宫产1300元的定额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可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障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2025年度参保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请扫下方“三合一聚合码”立即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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