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9-0101-2024-00056
    • 备注/文号:芦政〔2024〕10号
    • 发布机构:芦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8
    关于成立安溪县九龙江流域芦田镇朝阳三洋村河段防洪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4-06-28 15:47

      关于成立安溪县九龙江流域芦田镇朝阳三洋村河段防洪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机构的通知

      各参建单位及有关村:

      为加强安溪县九龙江流域芦田镇朝阳三洋村河段防洪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安溪县九龙江流域芦田镇朝阳三洋村河段防洪工程法人机构(以下简称:工程法人机构),作为安溪县九龙江流域芦田镇朝阳三洋村河段防洪工程法人。工程项目法人及内设机构如下:

      一、工程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单位: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黄艺星(镇长)

      二、工程项目法人机构

      安溪县九龙江流域芦田镇朝阳三洋村河段防洪工程法人机构

      组长:黄艺星(镇长)

      副组长:余海雄(副镇长)

      工程项目法人机构内设置综合组、技术组、工程组、财务组、监督组等。

      (一)综合组

      负责人:余海雄

      成员:沈家杨、胡逸坤

      (二)技术组

      负责人:林小凤

      成员:胡逸坤、郑晓斌

      (三)工程组

      负责人:林伟彬

      负责人:沈家杨、郑晓斌

      (四)财务组

      负责人:余海雄

      成员:戴伟强、王炳章

      (五)监督组

      负责人:苏诗婷

      成员:黄延新、郑晓斌

      以上机构,待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自动撤销。

      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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