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60-0101-2026-00001
    • 发布机构:蓝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6
    安溪县蓝田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6 13:27

      2025年,我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结合年度工作重点,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流程,切实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现将我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ax.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溪县蓝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蓝田镇华南路1号,联系电话:23133188,电子邮箱ltx313318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蓝田镇人民政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以规范管理、深化公开、优化服务为主线,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深化主动公开,服务中心大局。围绕镇党委、政府年度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等关键领域,持续拓展和细化主动公开内容。扎实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领域的政策文件及工作进展,确保政策信号清晰透明,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规范申请办理,提升服务质效。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核、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确保依法依规、高效便民。强化部门协同与疑难会商,着力提升答复质量和规范性。全年依法受理并规范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合理信息需求。

      (三)强化全周期管理,确保信息质量。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核查和动态更新,保障政府信息库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拓展平台功能,畅通公开渠道。强化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蓝田镇板块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提升检索便捷性和服务实用性。积极运用“紫气蓝田”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务动态、解读政策和回应关切,增强传播力和互动性。依托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及公开栏等实体平台,推送惠企利民政策和政务服务信息,打通公开“最后一公里”。

      (五)夯实监督基础,健全长效机制。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法治意识。2025年,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对照更高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存在以下不足:

      1.公开内容深度有待拓展。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仍停留在结果告知层面,对决策背景、执行过程及效果评估等深度信息的公开相对不足,与公众期望的“全过程”透明存在差距。

      2.政策解读通俗性有待增强。部分政策文件配套解读材料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运用图表、案例、问答、视频等多样化、接地气的方式进行解读,影响了非专业公众对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有效运用。

      3.平台互动服务功能有待优化。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在收集民意、回应关切、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方面的功能应用尚不充分,线上互动性和便民服务体验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着力改进:

      1.深化公开内容,推动全过程信息公开。细化重点领域公开标准,对于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及民生实事,要求在公开结果的基础上,适时、动态发布其决策依据、推进过程、阶段性成效和后续工作安排。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

      2.创新解读方式,提升政策到达率与理解度。强化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一体化发布,鼓励和推广使用“一图读懂”、短视频、政策简明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明确解读责任,注重用群众语言讲清政策,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应用度。

      3.强化平台功能,增强互动与服务效能。优化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设置,完善留言办理反馈机制。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探索开发集成政策查询、智能问答、个性化订阅等功能的移动端服务模块。结合线下便民服务中心,提供政策辅导与协助申请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服务互补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蓝田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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