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7-0101-2026-00002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1
    安溪县龙门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1 17: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龙门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龙门镇信息大道1号,邮编:362442,电话:0595-23311186,传真:0595-23314211,电子邮箱:axlmz@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安溪县龙门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重要举措,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主动公开。聚焦镇域发展重点、民生关切热点,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实用性。

      2.依申请公开。规范申请接收、审查、办理、答复等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申请台账,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每一件申请都得到妥善处理和规范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梳理和分类归档,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实现公开与保密的有机统一。

      4.平台建设。紧跟政策导向优化网站栏目、更新公开信息,提升群众信息获取效率。

      5.监督保障。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全年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主动公开信息多集中于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原文等基础层面,对政策解读、办事流程优化说明等深层次内容挖掘不够,难以充分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二是公开渠道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知晓率不高,信息传递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不足。三是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在信息筛选、政策解读、复杂申请答复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关切,围绕镇域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丰富公开内容。定期公开民生事项进展情况,让群众全面了解工作成效,提升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二是拓宽渠道宣传与利用。加大对政府门户网站等线上平台的宣传力度,通过村(社区)公告栏、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等线下方式,普及信息获取渠道,确保信息精准触达群众。三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组织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提升信息审核、申请答复、政策解读等专业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