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7-0101-2025-00016
    • 发布机构: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0
    安溪县龙门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0 17: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龙门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龙门镇信息大道1号,邮编:362442,电话:0595-23311186,传真:0595-23314211,电子邮箱:axlmz@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龙门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我镇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乡村振兴、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2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2.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镇未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给予更新。规范按照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内容无误、表达规范流畅,严守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底线,维护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龙门镇依托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这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展示窗口,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覆盖面。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做到定期维护更新相关内容。

      5.监督保障。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定期自查,同时对相关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于不够完善的内容及时补充,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消极应对、敷衍塞责的情况,致使公开内容存在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二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面向群众宣传力度还不够,导致群众知晓率、使用率不高;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且缺乏系统、专业的培训和学习。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切实提升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二是创新工作途径,提高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整合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网络、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栏等渠道进行宣传,丰富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镇政务公开推向深入。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学习,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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