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7-0101-2024-00002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8
    安溪县龙门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8 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规定,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龙门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龙门镇信息大道1号,邮编:362442,电话:0595-23311186,传真:0595-23314211,电子邮箱:axlmz@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龙门镇人民政府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不断细化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部署,着眼于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解读数量质量、推进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实效稳步提升。

      1.主动公开。2023年,按照上级部门指示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自然资源领域、社会救助等,公开的内容切实符合公众的需要,便于公众及时了解信息,办理相关事项。

      2.依申请公开。2023年,龙门镇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没有申请处理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统一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具体工作落实到个人。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做好审核发布工作,认真梳理公开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全面,不出现错别字、违规内容。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在原有基础上,逐步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栏目作用,在政府便民服务大厅、镇村公开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创新拓展平台,通过小微权力运行平台等渠道将政务信息延伸到各村,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

      5.监督保障。镇纪委加大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对出现信息错报、漏报等情况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每季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反馈的政务公开问题清单进行工作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务求实效。2023年,龙门镇政府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同时需要兼顾其他几项工作,工作机制有待健全;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造成政务信息更新时间不及时,质量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工作创新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适当增加政务公开人员配备,同时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借鉴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经验,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提供政务信息拖沓、质量不高、信息有误的部门严格责任追究,同时做好对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安全审查;三是积极探索新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创新力度,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丰富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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