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7-3000-2019-55968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7
按照省、市、县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镇结合2018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8年度龙门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统计时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可在安溪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龙门镇信息大道1号,邮编:362442,电话:23311186,电子邮箱:axlmz@126.com)。
一、概述
我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要求,与工作实际情况相结合,积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明确镇纪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二)加强重点公开。在公开内容上,根据实际工作和群众需求。以“权、钱、物”为重点,除规定保密事项外,均作为公开的信息内容,促进阳光政务的推行。 严格按照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度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将我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及低保贫困户清理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进行目录分类,方便群众翻阅查询;同时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的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及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办理流程。
(三)加强解读回应。围绕供给侧改革、乡村振兴等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情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对群众产生的疑问及时予以解答解读。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移动客户端灵活快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
(四)加强制度建设。我镇建立了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制定了《龙门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的制度,以文件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通过实践不断进行探索创新,从而有力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3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镇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宣传效果不够;
2.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工作未全面铺开;
3.信息公开渠道较少。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发动。借助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促进信息联络人员与有关部门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2.深化重点公开。加大推进市场监管、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类别对信息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查阅,提升群众参与度;同时加强对重要政策的解读,尤其是对群众关注度较高领域信息的解读,提升群众使用率;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多利用微博、微信等群众使用较高的线上产品进行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强群众参与度。
3.完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对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1.我镇无需说明的事项;
2.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7 |
472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37 |
472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条 |
0 |
0 |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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