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7-3000-2017-16248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20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提升政府形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效果。根据《条例》规定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向社会公开2015年度龙门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统计时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龙门镇下茂山1号,邮编:362442,电话:23311186,电子邮箱:axlmz@126.com)。
一、概述
(一)完善组织体系。为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逐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定办公室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正确处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三)强化时效机制。对机构职能、政策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按照工作流程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对群众所关心的惠民政策做好宣传和解释,做好为民办实事的最后一公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5年1-12月份我镇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4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1条;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及工作动态4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条。
(二)公开形式
镇公开信息主要在龙门镇政务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栏、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村务公开栏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镇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和减免的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我镇无需说明的事项
2、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5 |
350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45 |
350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条 |
0 |
0 |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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