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7-3000-2017-47627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06
龙门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我镇自身实际编写,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报告的信息的统计时限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龙门镇下茂山1号,邮编:362442,电话:23311186,电子邮箱:axlmz@126.com)。
一、概述
今年来,我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等,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镇党政班子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及时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检查信息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确保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龙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4年,我镇主要采取公开目录、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多种公开形式,分机构信息、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信息、承诺事项等几个方面,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4年,我镇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5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2014年在安溪县政府网站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公开信息共计65条,公开栏16条。
3.重点公开内容。一是在“机构信息”中重点对龙门镇情况和乡政府下设的职能部门及其主要职能进行了详细介绍。二是在“工作信息”中就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计划生育、美丽乡村建设、安全生产、救济补助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信息公开。三是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二)公开形式
镇公开信息主要在龙门镇政务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栏、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村务公开栏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我镇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的工作组,共有2名工作人员,其中专职人员1名,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及报送更新。
(二)我镇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和减免的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 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由于经费、人员等方面的原因,致使个别信息时效性存在滞后的情况。
三是公开形式还欠多样化。
(二) 改进措施
2015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办法》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
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我镇将加大信息收集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增加公开信息载体。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同时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5 | 305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45 | 305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条 | 0 | 0 |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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