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7-0101-2025-00021
- 备注/文号:龙政〔2025〕10号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0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住户、企业、商铺:
为深化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安政〔2011〕11号)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综〔2017〕17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征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征收对象
我镇辖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村民和外来暂住人口等均按规定缴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征收标准
1、各村按户籍人口数作为应缴基数,年人均20元收缴生活垃圾处理费,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并上缴至镇财政所。镇政府根据收缴完成率(按季度统计)及每月考评情况汇总后按季度下拨给各村。下拨标准:收缴完成率达到90%及以上的村(社区),县级下拨的专项保洁经费按实际收缴的120%下拨经费;收缴完成率达到80%-89%的村(社区),县级下拨的专项保洁经费按实际收缴的110%下拨经费;收缴完成率达到70%-79%的村(社区),县级下拨的专项保洁经费按实际收缴的100%下拨经费;收缴完成率在70%以下的村(社区)不下拨县级专项保洁经费,镇级经费按照各村(社区)实际收缴全额结合考评奖惩下拨。(各村居应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详见附件1)。
2、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根据垃圾量定额征收(具体详见附件2)。如遇新增或纳入定额征收的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3、营业店铺收费标准:普通营业店铺每间240元/年,餐饮营业店铺每间500元/年,室外大排档每摊480元/年,室外小摊点每摊180元/年。
三、征收办法
集中成片园区的企业、店面及省道206沿线店面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镇环卫队负责征收,各村的住房户及除开发区外的企业、店面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各村负责征收。
四、经费用途
所征收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垃圾清扫、收集、中转、运输、处理费用、环卫工人、环卫巡查员工资、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配置和维修费用等,专款专用。
五、管理办法
1、收费票据使用经联社统一发票,加盖村委会公章(发票到镇经管站领取和登记,旧发票要一并上交)。
2、各村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上交村级账户后,再由村级账户上交镇财政账户(户名:安溪县龙门镇财政所 账号:13560401040000046 开户行:安溪农行龙门支行),确保专款专用。
3、年终进行各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报支结算。
六、相应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拒缴或拖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对不按规定缴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除追缴所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外,根据国家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8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以应交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处置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根据国家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龙门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任务分解表
村 别 |
人口 |
任务数(元) |
村 别 |
人口 |
任务数(元) |
龙门村 |
6490 |
129800 |
美卿村 |
2647 |
52940 |
金狮村 |
2253 |
45060 |
美内村 |
1224 |
24480 |
观山村 |
3146 |
62920 |
后坂村 |
1395 |
27900 |
湖山村 |
3163 |
63260 |
桂林村 |
2371 |
47420 |
溪坂村 |
1265 |
25300 |
桂瑶村 |
2072 |
41440 |
溪瑶村 |
1323 |
26460 |
翠坑村 |
1441 |
28820 |
和平村 |
5184 |
103680 |
龙美村 |
2075 |
41500 |
山美村 |
2137 |
42740 |
炙坑村 |
812 |
16240 |
光孝村 |
1862 |
37240 |
溪内村 |
2071 |
41420 |
寮山村 |
3157 |
63140 |
仙东村 |
2310 |
46200 |
榜寨村 |
5067 |
101340 |
仙西村 |
1863 |
37260 |
山头村 |
3637 |
72740 |
仙凤村 |
1262 |
25240 |
龙山村 |
2829 |
56580 |
仙地村 |
1657 |
33140 |
洋坑村 |
2215 |
44300 |
美顶村 |
2168 |
43360 |
榜头村 |
1491 |
29820 |
白芸村 |
1257 |
25140 |
大生村 |
744 |
14880 |
|||
合计 |
72588 |
1451760 |
壹佰肆拾伍万壹仟柒佰陆拾元整整 |
附件2:
企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一览表(2025年)
企业名称 |
金额 (元/年) |
企业名称 |
金额 (元/年) |
福建省正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泉州瑞麦食品有限公司 |
24000 |
厦门创景轻工制品有限公司 |
6000 |
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福建凯的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福建八马茶业有限公司 |
5000 |
福建省中挪化肥有限公司 |
5000 |
泉州联美家居饰品有限公司 |
3000 |
安溪县美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 |
福建省安溪县中闽弘泰茶叶专业合作社 |
2000 |
锦华茶盘厂 |
2000 |
龙宝茶盘 |
2000 |
港龙酒店 |
3000 |
福建省安溪县億容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
3000 |
泉州育大建材有限公司 |
5000 |
安溪彼洋工艺品有限公司 |
3000 |
各银行 |
1000 |
福建安溪马斯特陶瓷有限公司 |
3000 |
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 |
25000 |
安溪县爱普逊电源有限公司 |
2500 |
各加油站、各超市 |
1500 |
百界之家 |
2500 |
未来星工艺品有限公司 |
3000 |
泉州立旺食品有限公司 |
24000 |
泉州雅特建材有限公司 |
3000 |
立丰工艺 |
2000 |
福建安溪新鑫昌制管厂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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