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8-0101-2026-00001
    • 发布机构:安溪县龙涓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0
    安溪县龙涓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0 14: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安溪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龙涓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龙涓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fjax.gov.cn/zwgk/zfxxgkzl/xzzfxxgk/ljx/zfxxgkz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涓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溪县龙涓乡下洋街156号,邮编:362434,电话:0595-23499858,传真:0595-23499888,电子邮箱:ljxdzb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安溪县龙涓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

    1. 主动公开。2025年,我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权威、规范、及时地发布各类信息,主动公开7条,全文电子化率保持100%,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镇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通过优化内部流程、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不断提升答复质量和办理效率,着力满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全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并实施规范性文件效力动态更新机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2025年度,我镇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按程序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编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目录,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实用性和便捷度。加强集约化平台监管,对账号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保持镇政府门户网站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5.监督保障。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不足,公开内容主要集中在少数领域或层面,未能全面覆盖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全过程,与“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存在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工作流程。梳理并完善信息发布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日常工作流程,努力实现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深化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并动态更新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群众能够获取最关心、最需要的信息。三是拓展公开渠道。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打造多元化公开平台。线上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微信群等平台;线下通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渠道,实现信息全方位、多角度传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龙涓镇人民政府

    20261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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