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1-0101-2023-00069
- 备注/文号:魁政〔2023〕8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魁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4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国内重大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6条、我市75项、我县74项细化措施,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城镇燃气3个重点行业领域,同步推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自建房、铁路运输、特种设备等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及时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严防发生一般事故,为年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打牢基础,为我镇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四、重点整治范围
(一)消防。聚焦出租、分租混合生产经营、“下商上租”“三合一”、老旧街区、藤铁木家居行业等重点场所和违规动火动焊、电源管理、易燃可燃装饰装修等8类致灾要素,扎实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发动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基层网格员等力量深入开展“5+3”必查行动,结合低收入群体“4个1”和“表下线”改造为民办实事项目验收对“一老一小”特殊群体开展“进门入户”消防宣传和关爱帮扶。
(二)道路交通。加强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深入研判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时段、路段、人群等,提前做好防范。重点整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紧盯“两客一危一重”、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等重点车辆,严管货源企业、货运运输企业和机动车培训机构等三类企业。
(三)城镇燃气。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整改,坚决落实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起底”排查和全链条整治总要求,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督执法等各环节,盯牢“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风险隐患,“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切实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黑气”和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安全防护。
(四)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弃土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文化旅游、铁路运输、特种设备、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要求,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强化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水平。
五、重点工作内容
(一)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对照事故隐患“检查清单”,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元旦和春节停工前后、节后开工前务必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如实进行系统录入和登记造册,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档案和重大事故隐患库,落实整改措施,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健全完善“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形成闭环管理。一般隐患要即查即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及时报送镇安监办。
2.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百日攻坚期间,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对全体员工(包括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节后新进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做到未依法持证不上岗、岗位职责不明晰不上岗、应急避险能力不足不上岗。
3.发动全员排查风险隐患。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一线从业人员每天排查岗位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核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逐级上报。对一线从业人员举报的安全隐患,企事业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核实,对经核实属实的,及时落实整改并兑现安全生产奖励措施,确保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加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主动靠前履职,组织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查整治,盯住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加密排查频次,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督促分级建立台账清单,盯住不放、一盯到底,确保闭环整治,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2.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期间,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绝不手软,切实发挥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
3.落实安全生产定期调度制度。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源头管控、齐抓共管,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工作调度,指导各村开展排查整治,研究会商具体整改措施,严防重大风险隐患点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
(三)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分析管控重大风险。各村要针对本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和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摸排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研究具体管控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梳理复盘往年岁末年初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
2.落实安全生产定期会商制度。各村要针对本辖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情况,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针对零隐患企业要开展高频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挂牌督办,切实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3.强化综合督导检查。百日攻坚期间,各驻村工作组要加强对各村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百日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要统筹安全发展的关系,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村、镇直各单位、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从正反两方面典型入手,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以及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三)兑现奖惩措施。各村、镇直各单位、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12350”隐患举报专线与泉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兑现举报奖励。百日攻坚期间,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从严从重落实行政处罚;符合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情形的,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严肃追责问效。对督导检查发现搞形式、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综合采取绩效扣分、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效。请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村、镇直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报送附件1.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排查表、2.餐饮场所(含食堂)燃气安全情况检查表(瓶装燃气)。
(联系人:陈*钦,联系电话:0595-23377088,邮箱:czq6102020@163.com)
附件:1.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排查表
2.餐饮场所(含食堂)燃气安全情况检查表(瓶装燃气)
安溪县魁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排查表
所属村: 排查时间: 编号:
村居 委会 排查 |
场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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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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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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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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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是否属自建房 □是 □否) 使用功能: £生产 □经营 □租住 □混合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 房屋间数: 工作人员数量: 住宿人员数量: 电动车停放、充电 □无 □有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无 □有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 □无 □有 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无 □有 消防设施、器材 □安全出口 数量: □疏散楼梯 数量: □室内消火栓 □应急照明 □疏散指示标志 □灭火器 种类及其数量: □其他消防设施、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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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员签字: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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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核查 |
1.□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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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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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于生产、经营的场所,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整改要求:砌墙或安装防火门分隔)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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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整改要求:搬移至室外)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乡镇 核查 |
5.□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整改要求:落实防火分隔,拆除违规设置的集中停放、充电雨棚)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6.□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场所、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场所、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场所,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整改要求:按要求增设疏散楼梯、安全出口)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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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整改要求:拆除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或设置可开启门窗)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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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用于租住的场所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居住场所。(整改要求:搬离租住人员)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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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已形成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场所集中连片区域。(整改要求:按上述问题隐患整改要求,由市级督办整改)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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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问题: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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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名称: 核查人员签字: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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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 销案 |
□予以销案 □不予销案 整改责任人员签名: 联系方式: 核查销案人员签名: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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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附件2
餐饮场所(含食堂)燃气安全情况检查表(瓶装燃气)
餐饮场所名称: 地址: 负责人及电话:
检查项目 |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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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气环境 |
火锅店是否使用可重复充装燃气钢瓶或明、暗埋燃气管道作为火锅热源 |
□是;□否(符合);□非火锅店 |
2 |
是否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高层建筑(民用建筑十层、公共建筑24米以上)中使用瓶装液化气 |
□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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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同一房间内是否有同时使用含液化石油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 |
□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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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餐饮场所面积在500㎡以上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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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用气情况 |
50kg气瓶3个及3个以上或15kg气瓶7个及7个以上的, 有无设立独立瓶组间 |
是否使用50kg气瓶:□是;□否(符合) |
是否气瓶数量超量:□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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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设立独立瓶组间:□有(符合);□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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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立瓶组间的,通风条件是否良好,电气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有无安装浓度报警器和紧急切断阀 |
是否通风:□是(符合);□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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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防爆:□是(符合);□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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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安装浓度报警器和紧急切断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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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符合);□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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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气瓶与灶具之间间距有无大于0.5米 |
□有(符合);□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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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使用燃气安全软管(含不锈钢波纹软管、橡胶复合软管、金属包覆软管、高压耐油胶管等) |
□是(符合);□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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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连接软管是否在0.5米至2米之间,是否穿越墙壁和门(窗)或者三通,是否老化龟裂 |
有无超长□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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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穿墙□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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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三通□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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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老化□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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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探头距地面小于30cm,探测范围包含气瓶、燃气具等燃气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
是否安装:□是(符合);□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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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安装情况:□是(符合);□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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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运行情况:□是(符合);□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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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燃烧器具有熄火保护装置 |
□是(符合);□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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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是否使用可调压式调压器 |
□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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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有无加装自动切断阀(无强制要求) |
□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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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有无留存供用气合同(协议) |
□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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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用气场所醒目位置有无张贴“安全用气操作规程”; 用户是否落实三餐用气后关闭钢瓶(管道)阀门。 |
有无张贴: □有(符合);□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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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餐用气后是否关闭阀门:□是(符合);□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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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供气情况 |
提供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为合格气瓶(铭牌及钢瓶监测日期) |
□是(符合);□否 |
17 |
提供的液化石油气气瓶是否为双头瓶 |
□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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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有无提供购气凭证(配送单;购气电子销售单据) |
□有(符合);□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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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应用“气瓶安全监督”微信公众号或微信扫一扫,可否查阅气瓶充装、实名销售信息 |
□是(符合);□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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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有无张贴“燃气安全公示牌” |
□有(符合);□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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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场所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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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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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存档
安溪县
魁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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