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6-0101-2024-00001
    • 发布机构:金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7
    安溪县金谷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16: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金谷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金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 金谷镇金谷村溪墘29号,邮编:362403,电话:0595-23366159,电子邮箱:jg2336615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明确责任,及时部署、强化监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日常工作中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问题,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镇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流程,优化依申请公开答复,确保依申请公开流程全链条规范化闭环。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建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逐级明确责任,保证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定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运用政府网站、“红色金谷”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解读、推送政策。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上报时限,按时足量报送镇村相关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形成职责分明、工作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需进一步健全;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我镇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厘清政府信息公开界限,聚焦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全面梳理重点领域信息,细化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集中学习和业务讲座,促使工作人员深入理解、全面掌握、熟练运用相关法规,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金谷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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