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6-0101-2024-00038
- 发布机构:金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0
公 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本镇以下申请临时救助的救助对象已通过镇党政班子开会研究审核。现公示如下,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 4 月 3日至2024 年 4 月 10日)。在公示期间,若对救助申请对象有异议,请向村委会、镇或县民政局反映。
金谷镇人民政府(盖章)
2024年4月3日
反映电话:镇政府办公室: 0595-23366159 ;
序 号 |
申请人 姓名 |
申请临时救助理由 |
补助资金 (元) |
家庭基本情况 |
1 |
李坤民 |
其配偶患癌症治疗,有大额医疗支出 |
1500 |
李坤民其配偶傅爱莲因癌症治疗,有大额医疗支出,其儿子在本镇打零工,收入不稳定 |
2 |
沈其宝 |
恶性肿瘤治疗 |
3700 |
沈其宝本人肢体二级残疾又患癌症,需长期治疗,其配偶肢本二级残疾,家中只有一儿子在务工,经济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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