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4-1620-2017-62182
- 备注/文号:剑政〔2016〕1号
- 发布机构:剑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编制剑斗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剑斗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电话:23188288,传真:23186289,电子邮箱axjdz@163.com)。
一、概述
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颁布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扎实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根据《条例》规定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向社会公开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财政性资金公开方面:2015年全镇财政总收入1538.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52.32万元(其中:原体制补助642.32万元,专项补助61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13.08万元;本年度上缴县级289万元,滚存结余-267.18万元。
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规划项目坚持广泛征求各级干部和各界人士及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聘请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管。
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重大事项和公共政策均通过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认真执行好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决策的论证制度。
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对于公共服务类信息坚持及时公布,或通过手机信息、通告、简报等形式向群众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力求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方便化,针对电脑还没普及,信息相对闭塞的实际情况,我镇除了在网上公开外,还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政务公开栏、张贴通告、驻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和在镇村设立办事窗口等多种形式推进政府的信息公开。
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通过修定公开指南,实施农村“五要”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七大工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及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努力构建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及数量:2015年度,我镇及下属工作部门共发布信息120条,其中:全文公开信息77条(机构职能类2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0条,规划计划类9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9条,国土类1条,民政、科教类5条,安全生产、重点管理类18条。)发布服务信息类43条;接听解答咨询电话58个,现场接待人数48人。
2、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向公众发布;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宣传栏向公众发布;三是开设信息咨询处接受群众的查阅;四是通过驻村干部入户宣讲公开的有关信息。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镇没有接到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没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至今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申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存在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组织不健全。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村级信息公开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加强业务培训。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
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
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20 |
546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20 |
546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剑斗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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