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4-1620-2017-82743
- 备注/文号:剑政〔2015〕26号
- 发布机构:剑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2-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编制剑斗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剑斗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电话:23188288,传真:23186289,电子邮箱axjdz@163.com)。
一、概述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质量,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的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公示栏、印发传单、驻村干部入户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当作民主政治建设来抓,提高行政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而长期的工作来抓。各相关部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财政性资金公开方面:2014年全镇财政总收入717.88万元(其中地方级302.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46.05万元(其中:原体制补助510.06万,专项补助995.19万,各项结算补助-59.2万);上年滚存结余-139.59万;本年度上缴县级302.11万,滚存结余-213.08万。
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规划项目坚持广泛征求各级干部和各界人士及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聘请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管。
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重大事项和公共政策均通过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认真执行好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决策的论证制度。
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对于公共服务类信息坚持及时公布,或通过手机信息、通告、简报等形式向群众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力求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方便化,针对电脑还没普及,信息相对闭塞的实际情况,我镇除了在网上公开外,还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政务公开栏、张贴通告、驻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和在镇村设立办事窗口等多种形式推进政府的信息公开。
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通过修定公开指南,实施农村“五要”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七大工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及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努力构建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及数量:2014年度,我镇及下属工作部门共发布信息97条,其中:全文公开信息53条(机构职能类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7条,规划计划类3条,行政许可类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条,国土资源成效建设环保能源类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9条),发布服务信息类7条;接听解答咨询电话13个,现场接待人数22人。
2、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向公众发布;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宣传栏向公众发布;三是开设信息咨询处接受群众的查阅;四是通过驻村干部入户宣讲公开的有关信息。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镇没有接到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没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至今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申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和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没有计划。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2、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写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即使做改进措施,并且制定下一步计划,提高公众堆政府信息的参与权。
2、大力宣传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宣传信息公开相关政策,适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统计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剑斗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电话:23188288,传真:23186289)
附表:剑斗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标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97 |
523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97 |
523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剑斗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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