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2-0101-2026-00001
    • 发布机构:湖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0
    安溪县湖头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0 15: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湖头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溪县湖头镇湖美路46号,邮编:362400,电话:0595-23401091,电子邮箱:hu340109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湖头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强化制度保障,着力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法定范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乡镇动态”专栏、镇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重点推进涉农补贴、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5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条,内容主要涵盖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转发及解读)等。根据乡镇实际,本年度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公开属性认定、保密审查等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核查,对过时、失效信息及时标注或更新。加强对上级政策文件的转发和配套解读工作,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主要依托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同步利用镇、村(居)线下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加强平台日常维护,确保公开渠道畅通、内容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职责。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2025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拓展。当前主动公开信息以工作动态类为主,对政策解读、决策过程、执行结果等深层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与群众“想看、爱看、易懂”的需求存在差距。

    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依赖于网站和公告栏,运用图表、图解、视频等直观生动形式解读政策、展示成果的能力较弱,公开的吸引力和传播效果有待提升。

    三是工作队伍能力需加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系统性、专业化掌握有待提高,影响工作质效。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乡村振兴、民生保障、项目建设、惠农政策等群众关切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在用好传统公开载体的基础上,探索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居)民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尝试采用简明问答、图片动画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增强公开实效。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与指导。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内部学习和交流,提升依法公开意识和实务操作能力。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湖头镇人民政府    

                             20261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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