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2-0101-2025-00104
- 发布机构:湖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3
湖头泰山岩景区游客中心项目招商公告
为提升湖头泰山岩风景区影响力,提振景区人气,经镇政府同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拟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招引素食馆、住宿等景区项目。招商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商目的
1.目的:通过政府补贴的形式招引有实力的企业到湖头泰山岩风景区游客中心进行项目投资建设经营,进一步提升景区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到景区参观、旅游。
二、招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1万元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商方式
中选运营方与湖头泰山岩风景区管委会签订《湖头泰山岩游客中心项目合作协议》,运营方自主完成游客中心的装修、改造等工作,得到相关部门批复后,方可进行经营。
四、招商实施方案
1.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 120万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土地、厂房、设备等)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以最终实际投入为准,投资方应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约定的投资额度。
2.项目建设期:自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取得项目所需相关审批手续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营之日止,预计建设期为4 个月,具体建设期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调整。
3.项目运营期:项目正式运营后,企业应持续运营不少于 10年(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国家政策重大调整等导致无法继续运营的除外)。
五、工作流程
1.发布公告:在政府公开信息网站上发布招商公告。
2.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意向企业需填写好《意向企业报名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u3401091@163.com),现场报名意向单位需填写好《意向企业报名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至泰山岩管委会,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段。(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23401091)
3.方案提交:报名结束之日起2日内,意向企业提交湖头泰山岩风景区游客中心项目策划案,逾期将不再受理。
4.评审及选取:由招商方临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意向企业进行综合评选,择优选定意向合作方(如只有一家意向企业报名且满足各项招商条件,可确定为意向合作方)。
5.执行步骤:
A.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运营方并公示;
B.签订合作协议书(一个月内完成),运营方按招商进度进行投资建设经营。
附件1:《意向企业报名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