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6-0101-2022-00001
    • 发布机构:湖上乡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9
    安溪县湖上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10:54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等文件和上级的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湖上乡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泉州市人民政府网”(www.qu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湖上乡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安溪县湖上乡湖上村湖上街道1号,邮编:362411,电话:0595-23199198,传真:0595-23199506,电子邮箱:axhsxzf@163.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我乡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我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公开咨询、答复等工作顺利开展。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是严格履行要求。严格按各级文件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通过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强化保密意识。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做出了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意识不足。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各部门对各自工作的信息报送、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不能有效地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如各部门提交的公开信息量较少,不利于全乡政务公开工作。

    2.公开内容把握存在欠缺,时效性还不够好。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还不准,信息公开时效性不高,还不能及时准确的反映当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较为被动。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做好学习培训,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公开信息质量,确保发挥作用。

    2.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切实按照规定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及时更新公开的目录、内容,扩大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3.及时整理发布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收集整理常见问题并发布到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对网络咨询和提问,在时限内办复,杜绝超时办结事项和长期不办结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湖上乡政府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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