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8-0101-2026-00001
    • 发布机构:虎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6
    安溪县虎邱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6 19: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虎邱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虎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溪县虎邱镇书院路1号,邮编:362435,电话:23422018,传真:23422679,电子邮箱:hqz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

    1.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加大公开力度,传递权威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25年,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2.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工作,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公开后的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后“回头看”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规范信息管理。对信息报送发布进行严格把关,严格遵循相关保密规定,确保公布信息准确、全面。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编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目录,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实用性和便捷度。充分利用“飘香虎邱”政务微信平台,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发布,持续拓宽信息来源,加快公开节奏,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5.接受监督情况。202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多样;二是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丰富依法全面公开政府工作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预警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

    三是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通过开展在线访谈、政策宣讲会、民意调查等活动,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同时,丰富公开内容,增加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感染力、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

                             2026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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