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8-0101-2024-00002
    • 发布机构:虎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9
    安溪县虎邱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13: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安溪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虎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溪县虎邱镇书院路1号,邮编:362435,电话:23422018,传真:23422679,电子邮箱:hqz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细化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未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推进虎邱镇信息公开工作更及时、更准确、更全面,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做好主动公开。2023年深化政府文件、政府会议和民生保障等重点事项公开,主动公开群众之所想、回应群众之关切,2023年,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及时完整地主动公开,做到“应早尽早、应全尽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我镇实行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审核、党政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到人,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三)规范信息管理。2023年我镇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信息报送发布进行严格把关,严格遵循相关保密规定,确保公布信息准确、全面。

      (四)完善平台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打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飘香虎邱”政务微信平台,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发布,持续拓宽信息来源,加快公开节奏,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接受监督情况。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虎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一是公开类目较少,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下阶段,虎邱镇人民政府将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丰富依法全面公开政府工作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在做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对拓宽新型宣传途径进行积极探索,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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