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8-0101-2019-00036
    • 发布机构:虎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31
    安溪县虎邱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2 08:22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515日起施行)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虎邱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20191231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虎邱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虎邱镇书院路1号,邮编:362435,电话:23422018,传真:23422679,电子邮箱:hqz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2019年,我镇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制度。安排专门的信息公开经办人员,明确信息报送责任,由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及时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更新及时性有待提高;有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对相关政府信息是否适宜公开判断不够准确。

    (二)改进措施

    1.完善监督机制。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抽调镇党政办、党建办、纪委等部门部分工作人员组成监督考核小组,不定时查阅公开内容,督促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目录和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方便公众查询。

    2.规范发布流程。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审核、发布流程,要求各经办人员对把握不准的内容要请示党政办分管领导,待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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