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0-0101-2024-00038
    • 发布机构:感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0
    感德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第二批)征集的通知
    时间:2024-12-27 15:40

      感德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国家

      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第二批)征集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经营主体:

      根据《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安溪县感德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安农综〔2023〕127号)文件,我镇第一批产业强镇项目已建设完成,现拟进行第二批产业强镇项目征集,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附件:1.感德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指南

      2. 感德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第二批)征集表

      安溪县感德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1

      感德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一)申报对象。

      1.基本条件

      (1)在辖区内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登记注册须满1年以上(按本通知下发之日计算);

      (2)建设项目策划须围绕主导产业(茶叶);

      (3)财务规范,运营良好;

      (4)国家农业产业强镇要求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应高于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倍以上,且提供税务发票,自筹资金来源渠道为非其他财政资金,为顺利推进项目实施,申报的建设项目资金分配参照该规定;       

      (5)项目验收须提供总投资正式发票及其他材料。

      2.一票否决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不得作为产业强镇建设实施主体:

      (1)经营主体近三年被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已进行信用修复或能提供解除失信惩戒信息书面文件的除外);

      (2)经营主体不存在涉黑涉恶等情形。

      (二)申报名额。

      第二期拟补助项目5-12个名额。

      二、建设内容

      1.标准化基地建设。主要用于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生产设备设施等建设。

      2.产品宣传推介。主要用于开展特色农业产业品牌策划营销、电子商务营销,举办相关宣传推介活动和产销对接活动等,该项目原则上由政府承担项目建设。

      3.人员素质提升。主要用于建设特色农业产业主导的高素质农民技术培训基地建设,提升高素质农民职业教育提升。

      三、资金安排与使用

      第二批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两百万。

      四、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12月31日17:00前提交申报表及营业执照、企业负责人身份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并送至安溪县感德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联系人:李运喜  13400873001

      安溪县感德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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