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0-0101-2024-00031
- 备注/文号:感政〔2024〕2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感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7
感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感德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站所、镇直各单位: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和灭火救援行动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根据《福建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闽消安委〔2024〕5号)、《泉州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方案》(泉消安委〔2024〕4号)和《安溪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方案》(安消安委〔2024〕5号)要求,现将《感德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溪县感德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感德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感德镇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利用两年时间,排查整治影响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救援通道的隐患,最大限度提升全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以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为重点,覆盖其他经营性场所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三、整治重点
1.在门窗上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的障碍物。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四、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业主及市场经营者应切实履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主体责任,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常态化落实,确保场所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场所的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修缮,确保清晰明确。
(二)各村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网格化管理,聚焦畅通消防 “生命通道”,开展全面集中排查整治,细化隐患“排查移送、依法认定、依法拆除”具体措施。
(三)各相关站所要依法履行管理责任,牵头组织本行业、本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督促整改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风险隐患。对确需设置防盗窗的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设置从内部可以快速开启的应急逃生窗口。各相关站所要结合各自站所职责,落实一下整治职责:镇自然资源所要根据经济社会和交通发展需要,科学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制定本镇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配建标准,并适时按程序进行调整;按照项目下达的规划条件对审批项目停车配建进行审查,确保项目配建停车泊位满足规划要求。城镇办要统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统筹规划消防车通道建设改造,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被占用。派出所要合理设置限时、夜间停车等临时占用道路的机动车泊位,配合督促提示车辆所有人及时整改违停占用堵塞通道问题或协调清障车拖离。环卫办、综合执法队要依法处置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搭盖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影响市容的行为,对其中构成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违章搭盖依法拆除;及时制止和查处占道经营妨碍消防“生命通道”的违法行为。消防部门要强化专项整治行动的业务指导,结合熟悉演练同步测试消防车通道,发现并会同属地、相关站所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自即日起各村、各相关站所、各镇直有关单位要迅速部署,广泛发动,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九小场所”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行动开展整治行动。
(一)动员部署(2024年4月25日前)。各村、各相关站所、各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作出工作部署,向社会广泛发布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形成行动强大声势。
(二)排查整治(2024年4月13日至2025年12月)。以村为单元,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充分发动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基层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三)巩固提升(2025年10月至12月底)。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各村、各相关站所、镇直各单位要及时发布专项整治行动通告,以村为单元,全面发动人员密集场所、其他经营性场所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对照技术指南(附件1)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各村、各相关站所、镇直各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按照附件2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坚决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处理。同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要坚决打击整治。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由消防部门依法依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记录,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集中开展大宣传。各村、各相关站所、镇直各单位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管理责任和相关警示教育片及公益广告,发动各村、物业服务企业和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通道标识设置、违法行为查处和管理责任进行宣传,在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出入口、楼梯口和宣传栏等位置张贴“生命通道”宣传海报。组织基层力量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各村角落参与“打通生命通道查改身边隐患”行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四)集中开展大曝光。各村、各相关站所、镇直各单位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要适时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推动隐患整改。要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五)集中开展大演练。各村、各相关站所、镇直各单位要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村、各相关站所、镇直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预防本地区、本行业系统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结合“九小场所”、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同步开展,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二)强化清单管理。各村、各相关站所、镇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附件2)至镇安监办,做到工作溯源、有据可查。
(三)强化文明执法。各村、各相关站所、镇直各单位要把“人民至上”放在首要位置,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注重公正文明执法,并耐心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和疏导等工作;同时妥善处理解决拆除防盗窗(网)后与群众生活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
(四)强化安全拆除。各村、各相关站所、镇直各单位要将安全理念贯彻始终,严禁在营业期间实施改造或拆除;改造或拆除过程中,要由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动火、登高、破拆等作业要求,严防发生次生事故。
(五)强化长效治理。消防“生命通道”的治理具有长期性、基础性、反复性的特征,各村、各相关站所、镇直各单位要将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作为基层平安创建的一项重要任务,梳理“生命通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风险和苗头隐患,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和乡村治理等工作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附件:1.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消防安全技术指南
2.“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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