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0-0101-2020-00001
    • 备注/文号:安凤政〔2020〕1号
    • 发布机构:凤城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3
    安溪县凤城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3 16:36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和《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凤城镇新华路394号,邮编:362400,电话:23232023,电子邮箱:fcz2326090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健全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全镇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1件,办结率100%。

    (一)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微信、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推进在线办事,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信息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

    (三)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有待挖掘,便民性需要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在时间上有些内容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1.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载体功能;2.加强宣传教育,全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和具体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3.加强信息审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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