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0-3000-2018-25631
    • 备注/文号:安凤政〔2018〕4号
    • 发布机构:凤城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09
    安溪县凤城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凤城镇 时间:2018-01-10 09:25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该报告电子版可在凤城镇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fjax.gov.cn/govDeparPublic.jspx?uId=40)面板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凤城镇新华路394号,邮编:362400,电话:23232023,电子邮箱:fc23232023@126.com)。

    一、概述

    今年来,我镇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精神,此项工作作为全镇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镇各股室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扎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本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高度重视,不断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管理,突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镇党政办负责,配备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专职工作人员,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相关文件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增强镇、村(社区)两级政务信息公开成员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三)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现代媒介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府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本镇在安溪县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1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2017年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补充公开)公开信息共计51条,其中:机构设置、乡镇概述和办事指南等情况6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为4条,环境保护为4条,卫生计生1条,扶贫工作1条,教育工作3条,农村农业工作5条,安全与应急管理21条,乡镇动态1条,综合政务信息5条。

    3.信息公开形式。结合当前本镇实际情况,主要通过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及镇村(社区)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镇2017年度全年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累计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累计0件,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件累计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结合本镇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们也能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有待拓宽,探索新的路子意识不强,和市民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探索,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更新数量偏少;三是对涉及本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针对当前我镇信息公开问题,下一步我镇将着重点抓好: 

    1、逐步对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在进行细化,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把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口,做到能公开的均主动公开,同时,在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对界定不清的信息进行分类和界定。 

    2、开辟更多信息公开的途径,畅通渠道,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和管理办法。对市民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收集予以公布。 

    3、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本镇没有需说明的事项

    2.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51

    685

    其中:1.网站公开

    51

    685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1819        

     

     

     

     

      抄送: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存档。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18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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