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0-1620-2017-50154
- 备注/文号:安凤政〔2017〕6号
- 发布机构:凤城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12
凤城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凤城镇新华路394号,邮编:362400,电话:23232023,电子邮箱:fc23232023@126.com)。
一、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信息中心的指导下,凤城镇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立责任型、法治型、阳光型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实际,不断纵深发展,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把握重点,巩固成果。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将编制、公布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认真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二)认真梳理,完善机制。 我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凤城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凤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准确地发布到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监督机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增加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严格审查,扎实推进。 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公正、公平、便民为原则,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实行审查复核制度。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部门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有效,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取得工作实效,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的实施和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6年,本镇主要采取公开目录、公开栏等多种公开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凤城镇主要领导及领导分工,下设机构及机构职能、政府各类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6年,本镇在安溪县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8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2016年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补充公开)公开信息共计68条,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等情况9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为1条,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等情况为1条,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5条,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5条,工作动态45条,其他应主动公开2条。
3.信息公开形式。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完善信息公开载体,本镇主要通过在县政府网站、政府简报及镇村(社区)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 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本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本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和创新,公开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互动交流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强化。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完善镇门户网站,规范政务党务公开栏建设,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二是完善互动交流平台,逐步建立能与群众双向互动的网络系统,收集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引导群众依法办事,积极疏导群众不满情绪,增加群众的监督力;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各类培训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本镇没有需说明的事项
2.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68 | 617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68 | 617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条 | 0 |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2日
抄送: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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