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0-0101-2026-00071
- 发布机构:凤城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6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6号
建议的协办意见
安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实施凤城镇鸿业嘉辉地下管网漏水、消防系统等改造的建议》(第00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实施凤城镇鸿业嘉辉地下管网漏水、消防系统等改造的建议》(第0036号)由我单位会同住建局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凤城镇鸿业嘉辉位于安溪城区中心,共6栋楼,于2006年开发建设,2010我镇组织回迁,小区年限逐渐增加,消防设备及管道部分老化。代表们提出的“改造小区地下管网和消防设备”,我镇已联合社区及业委会完成此项目的规划设计,已聘请第三方维修公司修复中,在合理修复方案内,充分惠及周边群众。
届时也请您们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进行监督指导。
领导署名:吴凡
联 系 人:林星谋
联系电话:0595-23260900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县政府督查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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