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0-0101-2026-00071
    • 发布机构:凤城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6
    凤城镇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6号 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6-01-06 15:05
     安凤政函〔2025〕5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6号

    建议的协办意见

     

    安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实施凤城镇鸿业嘉辉地下管网漏水、消防系统等改造的建议》(第00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实施凤城镇鸿业嘉辉地下管网漏水、消防系统等改造的建议》(第0036号)由我单位会同住建局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凤城镇鸿业嘉辉位于安溪城区中心,共6栋楼,于2006年开发建设,2010我镇组织回迁,小区年限逐渐增加,消防设备及管道部分老化。代表们提出的改造小区地下管网和消防设备,我镇已联合社区及业委会完成此项目的规划设计,已聘请第三方维修公司修复中,在合理修复方案内,充分惠及周边群众。

    届时也请您们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进行监督指导。

    领导署名:吴凡

    人:林星谋

    联系电话:0595-23260900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县政府督查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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