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0-0101-2024-00023
- 发布机构:凤城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1
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将“铁观音山庄二期小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在37#楼-45#楼、47#楼-57#楼住宅采光井部位进行水泥浇筑、增设楼板”一案的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如下:
一、执法机关: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二、执法对象:福建省龙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执法类型:行政处罚
四、执法内容:2021年11月,开发商福建省龙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对铁观音山庄二期项目37#楼-45#楼、47#楼-57#楼住宅采光井部位进行水泥浇筑、增设楼板,增加建筑面积17008.87平方米。
五、执法结论:我镇于2024年10月30日对福建省龙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收入人民币壹仟零柒拾伍万柒仟伍佰(10757500)元整。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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