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5-0101-2019-83730
    • 备注/文号:城政〔2019〕15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31
    安溪县城厢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0 15:23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龙涓乡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ax.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城厢镇益民路118号,邮编:362400,电话:23232248,电子邮箱:axxcxz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推行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党政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发布、归档等工作。

    (二)加强主动公开。2019年,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主要是通过安溪县政府网站给予公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877条,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达100%。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9 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5条,重大建设项目5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 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 2条;国土资源城镇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 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

    (三)优化便民服务。配套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印发办事指南,让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提供的服务和办理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我们加强对各村的指导监督,规范办事流程,使政务公开工作延伸至村,正直实现亲民、利民、便民、为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部分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政务公开的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监督制度不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等。

    (二)改进措施

    1.提升思想认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2.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微信、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推进在线办事,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

    3.实施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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