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5-0101-2025-00044
- 发布机构:安溪县城厢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1
对于增设楼板部位,该小区项目原设计单位出具《关于“百福豪城二期9~13#楼、15#楼~19#楼”的复核说明》:“经设计复核局部挑空处浇筑楼板后能形成平面整体,减少较大凹入对楼板的削弱作用,能够较好加强整体平面刚度。该挑空处楼板的增加不影响整体结构安全性。”;经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房屋施工质量评估意见书》:“增设楼板与原结构通过可靠节点连接,形成整体受力体系。若拆除增设楼板,会导致原结构构件受损,影响局部结构安全。综合结构安全性及经济性考虑,建议保留增设楼板”。
综上,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该违法建筑不能实施拆除的认定意见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
公示期限:2025年5月21日至5月28日
联系地址: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城厢镇益民街118号)
联系电话:0595-23256110
附件1:《关于“百福豪城二期9~13#楼、15#楼~19#楼”的复核说明》
附件2:《房屋施工质量评估意见书》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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