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5-0101-2025-00015
- 发布机构: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1
我镇永隆国际城二期3#3201和3205;5#1-3001和3005;5#2-3001和3005;6#1-3101和3105;6#2-3101和3105;7#1-2301和2305;7#2-2301和2305等14户有浇筑水泥、增设楼板行为,面积285.74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十三条、六十四条之规定,该案件目前我镇正在办理中。
对于增设楼板部位,该小区项目原设计单位出具《关于“永隆国际城住宅项目.御品上座(二期二组团)”3#楼、5#楼、6#楼、7#楼顶楼露台增加楼板拆除可行性报告》:“经我司各专业复核后,该部分露台处增加的楼板不影响结构安全性及使用功能,不影响消防定性和消防安全。现在若考虑将该部分已增加的楼板再进行敲除,则在拆除过程中的打凿会破坏结构的完整性,不利于结构安全,后期使用存在隐患,我司不建议拆除”;经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房屋施工质量评估意见书》:“增设屋面层楼板后,所增设的楼板现状未见明显安全隐患且增设部分构件与原结构相连,如若拆除,原结构部分易受损,可能影响局部构件安全,综合考虑建议保留”。
综上,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该违法建筑不能实施拆除的认定意见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
公示期限:2025年1月21日至1月27日
联系地址: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城厢镇益民街118号)
联系电话:0595-23256110
附件1:《关于“永隆国际城住宅项目.御品上座(二期二组团)”3#楼、5#楼、6#楼、7#楼顶楼露台增加楼板拆除可行性报告》
附件2:《房屋施工质量评估意见书》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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