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5-0101-2024-00044
- 备注/文号:城政〔2024〕4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7
依据《安溪县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17〕285号)、《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民办幼儿园分级评定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安教〔2017〕335号)、《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闽教基〔2008〕41号)的评估细则,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修订)〉的 通 知 》(安政办〔2019〕73 号)等文件精神,城厢镇政府于2024年4月25日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港龙幼儿园等2所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评估认定等级初审。被县教育局认定为四级园或五级园的民办幼儿园要遵照相关文件要求,办园资质完备,合理规范收费,严格按照教育局审定的办园规模招生办学,班生规模控制在40人以内,按每班“两教一保”标准配备教职员工,遵循教育规律,避免“小学化”倾向,能获得家长、社会良好评价,在辖区内真正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各幼儿园须进一步强化幼儿园管理,提升师资队伍素质,确保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健康发展,为我镇学前幼教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作出重要的贡献。
附件:安溪县城厢镇民办幼儿园分级评定结果名单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溪县城厢镇民办幼儿园分级评定结果名单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等 级 |
有 效 期 |
1 |
城厢镇港龙幼儿园 |
四级园 |
2024.05—2027.05 |
2 |
城厢镇雅思幼儿园 |
五级园 |
2024.05—202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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