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4-0101-2025-00003
    • 发布机构:参内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4
    安溪县参内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4 16: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参内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参内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参内镇大美路1号,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684,电子邮箱:axcnx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畅通公开渠道,强化公开管理,狠抓督办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及时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202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2.依申请公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从登记到审核办理答复全过程严格按照规范模式,确保不出现错漏,对于申请人出现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以补正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镇强化信息管理,明确责任体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细化流程,严明纪律,确保政治、政策、保密、文字审核无遗漏,有效防止信息泄露及负面影响。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参内新城事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实时更新。

      5.监督保障。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相关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重点培训村业务经办员在村(居)政务公开栏的公开内容。2023年,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有不足,人员力量需要加强,专业化、理论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多元。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锻造专业化队伍。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拓展政策宣传阵地和渠道,持续通过以“参内新城事”微信公众号为首,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工作,多样化解读重要民生政策,让政策解读工作更接地气、更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参内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