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4-0101-2025-00001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0
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时间:2025-01-10 09:20
近期,全县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气候干燥,森林火险气象风险等级高,极易发生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以及《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1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5〕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安溪县人民政府决定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自2025年1月11日0时起至2025年1月18日24时止,全县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入林,违者将依法依规严惩。
特此公告。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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