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5-0101-2026-00001
    • 发布机构:白濑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5
    安溪县白濑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5 15: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安溪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白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白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白濑乡白濑村1号,邮编:362411,电话:0595-23407009,传真:0595-23407167,电子邮箱:blxdzb00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白濑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府信息公开融入乡域治理全过程,以公开促公平、促落实、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深化拓展

      聚焦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建立“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链条公开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规范计划类信息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以及其他类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高效

      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制度,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申请办理满意度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三审三校”机制及备案规定,对外公开的每一条信息均由相关负责人编辑,分管负责人把关,确保所有发布的信息在经过严谨审核、确认无误后方予公开。

      (四)平台建设持续优化

      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功能,优化“政务公开”专栏分类导航,提升检索便捷性;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府解读、便民提示等信息,方便群众查阅。推进基层公开阵地建设,在乡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置公开栏7个,定期更新惠民政策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不断夯实

      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明确各站所、村信息公开联络员职责,形成“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2025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5年,白濑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精准性还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三是队伍专业能力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白濑乡将持续对标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精细化。聚焦群众关切,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增加案例分析等实质性解读内容,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多元化。拓展政务新媒体应用场景,通过现场宣讲、互动问答等形式,提升政策知晓率。优化线下公开阵地布局,定期更新高频查询信息。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组织开展《条例》及业务知识培训1次以上,分享工作经验,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年,白濑乡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白濑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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