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5-0101-2024-00001
    • 发布机构:白濑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1
    安溪县白濑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1 15: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安溪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白濑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白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白濑乡白濑村1号,邮编:362411,电话:0595-23407009,传真:0595-23407167,电子邮箱:blxdzb00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白濑乡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以及省、市、县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乡党委、乡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问题,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拓展公开形式,有效提升我乡政府工作的群众参与度、感知度和满意度。2023年,全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5条以及其他类信息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一)加强领导。白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白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定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完善机制。2023年以来,白濑乡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以法定公开内容为基础,紧紧围绕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对机构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重点公开的事项进行梳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对拟公开的信息开展保密检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公开内容准确。

      (三)有效融合。依托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在水一方 林海白濑”微信公众号,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同时依托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开发的内容安全审查平台,对信息发布内容表述不规范问题进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公众获取信息的准确性。

      (四)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我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白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1.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回应群众新期待。

      2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学习掌握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3.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效果,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政府信息,着力形成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白濑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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