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5-0101-2026-00004
- 备注/文号:白政〔2026〕2号
- 发布机构:白濑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9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乡招投标项目实施,根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经研究拟定《安溪县白濑乡进一步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规定》、《安溪县白濑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请各单位依据管理办法进行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的购买。
特此通知。
附件:1.安溪县白濑乡进一步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规定;
2.安溪县白濑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3.白濑乡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中介抽取确认表。
安溪县白濑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日
附件1
安溪县白濑乡进一步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
工作规定
为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招投标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意见》通知(安政综〔2018〕118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安政办〔2019〕70号)《安溪县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管理暂行规定》《安溪县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安溪县乡镇小规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财审〔2025〕1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乡、村投资建设的公路工程、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公用事业项目建设施工的相关业务。
(一)村级作为业主的项目工程
1.村级工程(施工、拆除、装修、修缮及基础配套等工程),5万元以下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由各村询价比较确定施工单位;
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经乡招投标中心摇取预算编制单位编制预算书,依法邀请招标(不少于3家);
2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以下,必须进入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依规招投标,其中10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以下的,须通过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
400万元(含)以上,必须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
其中3万元至20万元的工程项目,通过线下招投标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邀标等方式),应将以上招投标方式和结果在阳光平台留痕并发布。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万元以下的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
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村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确;
1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进入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依规招投标;
200万元(含)以上,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
3.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村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确定;
1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进入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依规招投标;
100万元(含)以上,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
(二)乡级作为业主的项目工程
1.工程项目建设5万元以下的,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按询价比较确定;
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需经乡招投标中心摇取预算编制单位编制预算书,由业主部门依法邀请招标(不少于3家);
2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以下的,进入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依规招投标,其中10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以下的,须通过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
4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按询价比较确定;
1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进入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依规招投标;
2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价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按询价比较确定;
1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进入小规模阳光交易平台依规招投标;
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凡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均需进行竣工结算,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三、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凡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单项造价4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必须报送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结算审核;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在项目验收后、结清工程款前,必须进行结算审核。结算审核抽取流程具体如下:由业主单位委托白濑乡招投标中心通过安溪县乡村振兴智慧监管平台发布乡镇、村级小规模工程项目助审业务公示信息,各助审单位自愿报名参加。报名的助审单位及其实际控制人,应与承揽项目的施工单位及其实际控制人无相关利害关系;助审单位负责结算审核业务的相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应与承揽项目的施工单位及其实际控制人无相关利害关系;结算助审单位与预算单位不得为同一家。3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可采取简易结算审核法,也可按3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方案执行。简易结算审核法具体如下: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后,组织参建单位提供简易设计图纸或工程做法、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量签证单、现场施工前后对比的影像材料、主要隐蔽工程影像材料等。在乡镇驻村干部书面确认工程真实性后,乡镇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中标报价及上述资料等进行二次审核把关。
四、严禁肢解工程及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五、乡招标管理中心由招投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乡招投标中心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活动提供交易场所,并随机抽取一家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中介单位作为项目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下称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根据《安溪县白濑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方式。各站所及行政村需要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时,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第三方。摇球场地设在乡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中介单位名录上的序号作为各招标代理单位的编号,设置编码球,由项目业主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摇球选取活动必须在招标人和见证单位共同参与下进行。招标人代表应不少于2名,见证单位由项目分管领导、纪委委员、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八、工程项目收费标准
工程招标代理费:
3万元以上(不含3万元)10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费用为2000元;
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费用为2500元;
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50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费用为3000元;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费用为3500元;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400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费用为4500元;
400万元以上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用为20000元(包干含专家费平台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3万元以上(不含3万元)20万元以下的,造价咨询费用为1000元;
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50万元以下的,造价咨询费用为1500元;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80万元以下的,造价咨询费用为2000元;
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造价咨询费用为2500元;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400万元以下的,造价咨询费用按预算价的2‰。
400万元以上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造价咨询费用由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协商后决定,具体参照安溪县财政局投资评审(预算审核)标准收费。
工程结算审核费:
工程送审金额20万元以内,每个项目2000元;
工程送审金额20-50万元(含20万元),每个项目3000元;
工程送审金额50-100万元(含50万元),每个项目4000元;
工程送审金额100-400万元(含100万元),按4000元+(送审金额-100万元)*1.2‰+审减金额的1%计取;
400万元及以上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结算审核费用由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协商后决定,具体参照安溪县财政局投资评审收费标准。
九、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要求
1.随机摇取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故推脱,要确保业主的招标项目及时完成。
2.招投标文件档案材料要求按规定整理,材料内容完整归纳成册,招投标材料整理成电子版备份,招投标评标纸质资料一式三份,送至业主以及白濑乡招投标中心备案。
3.选取的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相应工作,出现被主管部门负面通报,技术文件设定违反政策规定,违规开展业务被查实等情况,取消入围资格。
十、其他。若上级有关部门对乡村投资项目有其他规定或作出调整的,依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本办法由白濑乡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
十二、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试行。
附件2
安溪县白濑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中介服务
管理办法
为规范安溪县白濑乡人民政府工程建设招标代理、造价中介服务工作,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的工作内容
1.招标代理:乡政府工程建设中施工、设计、地质勘察、监理等招标代理工作。
2.造价咨询:乡政府工程建设中预算、预算审核(100万元以内)、结算审核;预算及预算审核采用编审同时进行的方式进行。
二、白濑乡人民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招标代理、造价中介的选取办法
1.各站所及行政村需要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时,在目录库中的代理机构中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摇球场地设在乡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中介单位名录上的序号作为各招标代理单位的编号,设置编码球,由项目业主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摇球选取活动必须在招标人和见证单位共同参与下进行。招标人代表应不少于2名,见证单位由项目分管领导、纪委委员、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2.为保证招标、造价工作的效率和准确,各单位每被抽取一次,需暂停抽取一次。
3.选取结果由招标人和见证单位签字确认后存档。
三、工作要求及处罚办法
(一)招标代理:
1.招标资料不完整、内容错漏、程序不规范;
2.招标内业资料归档不及时;
3.对招标规定政策业务不熟悉;
4.出现有效投诉;
5.不坚持原则,办理虚假招标手续;
6.存在配合投标单位围标串标行为。
存在以上1.2.3.4点行为的,第一次扣除本代理项目代理费50%,第二次扣除本次代理费,第三次清除出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中介目录库。存在以上5.6点行为的,清除出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中介目录库,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二)造价咨询
1.服务时限:收到完整资料后的时限如下
(1)50万元以下的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
(2)50万元至100万元的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
(3)100万元至500万元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500万元至1000万元15个工作日完成;
(5)1000万元以上18个工作日完成。
以上约定时间内,未完成审核报告,每拖延一个工作日扣应收费用的10%,单个项目单次延误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该项目的费用则全部扣除,由业主方造成的除外。
一年内同一中介机构有二个项目延误10个工作日视为违约,并终止所有服务委托项目。
2.服务质量:预算与预算审核结果误差率、结算与结算审核误差率按以下办法处理:
(1)50万以下的项目:
①误差率在5%(含5%)以内,乙方可按照合同约定费率收取预算、审核费;
②误差率在5%—10%(含10%)之间,扣除该项目预算、审核费;
③误差率超过10%,扣除该项目预算、审核费,同时停止服务委托半年;
④有两个建设项目误差率超过10%,扣除该项目预算、审核费,同时停止服务委托一年;
⑤有三个以上建设项目误差率超过10%或单项工程预算、审核误差率超过15%,终止所有服务委托项目。
(2)50万以上的项目:
①误差率在3%(含3%)以内,乙方可按照合同约定费率收取预算、审核费;
②误差率在3%—5%(含5%)之间,扣除该项目预算、审核费;
③误差率超过5%,扣除该项目预算、审核费,同时停止服务委托半年;
④有两个建设项目误差率超过5%,扣除该项目预算、审核费,同时停止服务委托一年;
⑤有三个以上建设项目误差率超过5%或单项工程预算、审核误差率超过10%,终止所有服务委托项目。
(3)因审核质量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乙方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3.结算审核、结算审计单位应该到现场核对工程量,经业主正式通知三个工作日内不到现场核对工程量的,扣除该项目的预算、审核费。有上述行为三次的,停止服务委托。
4.经随机抽取的中标代理单位不能拒绝或放弃抽取结果,否则停止三轮次使用。
四、因严重过失、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结论)等其他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处理。
安溪县白濑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日
附件3
白濑乡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中介抽取
确认表
选取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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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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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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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及项目内容 |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 主要建设内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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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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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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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单位 签字 |
本次中介服务抽取过程严格按照《白濑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由现场随机抽取产生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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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