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5-0101-2024-00025
- 备注/文号:白政〔2024〕38号
- 发布机构:白濑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3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乡防溺水工作,提高防溺水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白濑乡防溺水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溪县白濑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白濑乡防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溺水造成的伤害,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编制本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全力保证人身安全为核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应急预案内容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谢远景(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张长河(副乡长)
成 员:陈志辉(纪委书记)
李世达(宣传委员、党委秘书、武装部长)
李炜涵(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蔡 婧(副乡长)
梁 榕(司法所所长)
李伟华(派出所所长)
林永法(白濑中学、中心小学校长)
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及职责分工
(1)救援及疏导组
组 长:李世达
副组长:李伟华
成 员:安监办、派出所干警、各中小学校校长、相关村书记
职 责:落水人员的抢救及现场秩序维护
(2)事故救护组
组 长:蔡 婧
副组长:梁 榕
成 员:白濑卫生院医护人员、相关村书记、各中小学校校长
职 责:医院的联系、伤者抢救及运送
(3)善后及后勤工作组
组 长:张长河
副组长:李伟华
成 员:党政办、派出所、水利站、司法所、综治办、各中小学校校长、相关村书记
职 责: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家属的安抚
(4)对外联络组
组 长:李世达
成 员:安监办、宣传干事
职 责:对外宣传、信息发布及上报
(5)应急通讯
白濑乡政府值班电话:0595-23407009
报警电话:110、120、119
3.防溺水工作各部门职责
乡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白濑乡防溺水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工作。
乡团委、妇联:组织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发挥好积极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和关爱工作,做好对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防溺水警示教育,增强防溺水的知识和本领。
乡派出所:主要负责溺水现场处置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维稳工作,消除由此产生的群体性事件隐患。
乡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帮助青少年儿童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乡安监办、水利站:部署并督促各村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在水边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充分利用应急广播、标语横幅、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做好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防护宣传工作。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查。
乡中小学校: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工作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暑假期间组织教职工对每位学生进行家访。
乡纪委:重点督查了解各村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对各村进行明察暗访,督查结果及时报送乡主要领导。
乡执法队:对全乡重点水域进行巡查、和极配合防溺水工作的开展。
各村:协调本行政村范围内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村主干亲自抓,水利员、安监员协调落实。
(二)主要任务
1.加强领导。乡直各相关单位、村委会、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切实增强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督、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2.落实监护责任。青少年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负起监护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做出承诺。
3.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学校要定期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放假前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讲座,放假后开展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大家访活动;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布置预防溺水教育作业;村委会要在暑期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家长。树立预防溺水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4.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各村要在本辖区内的各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二是乡直相关部门、村要跟学校建立假期对接机制,突出抓好假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无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机制。三是要认真落实青少年儿童安全包保责任人制,各村、各校、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四是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上报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
5.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一是万一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防溺水安全应急小组立即启动,乡直相关部门、学校、卫生院、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营救。二是乡、村和相关部门联动,做好对事件的善后处理。三是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1.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类型:游泳、失足落水等。
2.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3.危急事件的应对
(1)最早发现溺水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派出所或乡政府办公室报告;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总值班室、应急管理局;
(2)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援措施,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4)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安保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5)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6)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7)当事故得到控制后,抽调专人组成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
(四)事故处理及应急预案取消
1.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2.做好伤者或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3.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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