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5-0101-2024-00024
    • 备注/文号:白政〔2024〕37号
    • 发布机构:白濑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0
    白濑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濑乡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4-12-30 10:08
     白濑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濑乡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修改完善后的《白濑乡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溪县白濑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白濑乡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群体性信访维稳事件,有序引导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舆论环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突发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突发群体性事件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监督。其人员组成如下。

       长:  白泽峰(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  谢远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林亮钰(乡党委副书记)

    李伟华(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李炜涵(乡组织委员)

    李世达(乡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乡综治办,乡综治办负责人陈鑫健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林舒玫、陈辉明等负责日常工作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对已发生的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即时启动应急工作,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出现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党政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监察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对突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突发群体性事件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根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县应急办,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各类媒体的能力。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和乡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突发群体性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要责任人,要把突发群体性事件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工作经费,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村和乡直各单位要指定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的突发群体性事件监控人员,做好全乡各成员单位对外信息发布和网络舆情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强化责任追究。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将作为各村委会绩效考核、村支两委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处置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