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5-0101-2024-00022
- 备注/文号:白政〔2024〕35号
- 发布机构:白濑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0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灾情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根据上级文件要紧,结合我乡实际,现将《白濑乡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溪县白濑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白濑乡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防汛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服务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做好本乡防汛减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参照《福建省防洪工作预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概况
白濑乡地处 安溪西北位置,距离县城 40公里,位于东经 118°11′,北纬 25 °16′。是地质灾害易发地。
辖区范围包括 5个村,现有面积43.1平方公里、人口 11978人。其中各村面积、人口情况。
村别 |
面积(k㎡) |
人口(人) |
长基 |
4.71 |
2141 |
白濑 |
2.6 |
970 |
上格 |
3.8 |
854 |
下镇 |
7.3 |
4776 |
寨坂 |
4.9 |
3237 |
低质灾害易发地有:长基村的九町、五龙前角落;寨坂村的山门角落。
辖区内主要交通干道:从白濑乡到长基11公里。
辖区内主要河流情况:晋江西溪集雨面积1035平方公里,主河道长14.5千米,河道平均坡降6.2%。多年平均降雨量1605毫米,年迳流深1009毫米。
辖区内现有水库7座,总库容238.4万立方米。这7座水库发电站蓄水作用的水库,大坝都严格按照水利部门设计标准施工,没有隐患,详见下表:
白濑乡水库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水库名称 |
库 容 (万立方米) |
所属电站 |
业主 姓名 |
电话 |
责任村 |
防汛责任人 |
电话 |
备注 |
白濑下镇一级 |
2 |
一级 |
吴通金 |
13559506897 |
下镇村 |
吴通金 |
13559506897 |
|
白濑下镇二级电站 |
0.3 |
二级 |
李金星 |
13805933506 |
下镇村 |
李金星 |
13805933506 |
|
下镇四级 |
0.5 |
四级 |
李金星 |
19805933506 |
下镇村 |
李金星 |
19805933506 |
|
白濑下镇五级电站 |
0.5 |
五级 |
李清火 |
13808534818 |
下镇村 |
李清火 |
13808534818 |
|
上寨电站 |
0.025 |
上寨 |
陈飞燕 |
13525916366 |
下镇村 |
陈飞燕 |
13525916366 |
|
白濑电站 |
234.7 |
白濑 |
李志艺 |
13799781333 |
白濑村 |
李志艺 |
13799781333 |
|
下镇三级电站 |
0.3 |
三级 |
陈光义 |
13959838328 |
下镇村 |
陈光义 |
13959838328 |
|
二、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指挥机构。各地防汛、抗洪、抢险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乡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总体工作。
组 长:谢远景(乡长)
副组长:张长河(副乡长)
成 员:张清语(社会事务办主任)
陈杰民(国土资源所所长)
苏来格(水利站站长)
苏金国(林业站站长)
张金涛(党政办主任)
苏婷婷(国土资源所干事)
林永法(白濑学校校长)
林华中(长基村主任)
苏国华(上格村主任)
许俊发(白濑村主任)
许政权(寨坂村副主任)
陈福吉(下镇村主任)
1.乡党政办公室
(1)执行乡委、乡政府的重大防洪决策。
(2)协调民兵、各部门和各村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
(3)建议乡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及时掌握和通报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宣传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典型事迹和各地各部门的重要抗洪动态。
(4)必要时代表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或乡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兵力、物资、资金等方面支援。
(5)督查、反馈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
(6)掌握特大洪水的信息,分析研究洪灾发展趋势,认真做好有关发电水库的科学调度,对流域内其它水库的防洪调度实行严密监视。
(7)提出保障重点部位、地域或工程的应急防御建议。
(8)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提出应急处理建议。
2.乡武装部
(1)参与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会商部署等研究决策。
(2)协调、部署各村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同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向县人武部申请抗洪兵力和装备支持。
3.乡水利站
(1)了解主要江河重点水利防洪工程运行情况。
(2)了解系统内水库蓄水状况,并对重要水库实施监控。严密监视系统内大中型水库水库的运行情况。
(3)对病险水库、堤坊、闸坝的安全度汛措施实施重点督查。督促各地组织力量加强水利工程的巡查,督促对险堤、险库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督促检查包库、包堤行政与技术负责人到位情况。
(4)加强对水利工程保安的技术指导工作,通知有关防汛技术指导组待命,做好出发准备。遇到水利工程出险时,按分级管理原则,督促当地政府及水利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处理;若有必要,派出技术指导组增援。
(5)指导做好农作物保护工作特别是高杆农作物的支护,若遇农作物采收季节,应迅速通知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组织劳力进行抢收。
4.乡河长办
(1)部署系统内各村的防汛安全保障工作,了解和掌握系统内(含代管)水电厂蓄水运行状况,组织实施上级防洪调度命令。
(2)督促所属水电厂(含代管)及时向乡防汛办报告实时雨情、水情和出、入库洪水流量及库水位预报,并报告工程运行安全状况及应急措施等。
(3)优先保障防汛抢险用电。配合上级电力部门做好防抗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水电厂防洪调度的建议,必要时参与研究决策。
(5)组织检查发洪河流船只锚固及安全转移,并做好防漂泊预案。
(6)组织落实防漂船预案。
(7)配合效能部门组织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
5.乡国土资源所
(1)做好山区的巡查,了解各地防御地质灾害的动态。
(2)为主部署和指导各地防御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掌握重点地区的地质险情态势,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点险情及处理动态。
6.乡社会事务办
(1)做好紧急安置和救济灾民的各项准备工作。
(2)协助灾区应急安置和救济灾民。
(3)协助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
7.乡文化站
(1)部署辖区内学校和在校生的防汛安全工作。
8.乡卫生院
(1)部署准备必要的卫生医疗器具、药品和医务人员。
(2)派遣医疗队伍到灾区防疫、治病。
9.派出所
(1)维护灾区治安秩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安全、有序。
(2)必要时,配合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对部分危险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10.乡林业站
(1)做好本系统防洪工作,提前组织转移江河边和低洼地带的库存木材。
(2)组织防洪队伍,做好防洪应急准备工作。
11.各村
(1)采取敲锣、广播、电话、挨家挨户通知等切实有效的方法及时将上级有关台风、暴雨、洪水信息和各项指令传达到自然村和有关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
(2)指导村民进行抢收、灾后重建家园和恢复生产等。
(3)组织村民及时撤离危险区域,落实撤离方案,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和救济工作。
(4)在预警解除后,要及时将解除警报的信息传达给有关单位和群众,消除警报。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工作组在紧急救灾时开始启动,一般分综合组、工程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治安保卫组等。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保证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合组:主要由党政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分管领导和党政办领导分别任正、副组长。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雨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指令等通知有关单位及辖区群众;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工程抢险组:由武装部、农业服务中心及各村民兵等单位人员组成,乡分管领导任组长。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
转移安置组:由武装部、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各村干部等单位人员组成,武装领导任组长。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
卫生救护组:由卫生院及各村卫生所等单位组成,乡分管领导和卫生院长任正、副组长。任务是抢救受灾伤病员;供应预防药品,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的流行。
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和村干干部组成,由派出所领导任组长。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
三、发生不同历时、量级的暴雨、洪水时,防洪抢险救灾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量级,确定各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责任人等应该采取的措施。区域内有水库的乡必须有水库险情应急方案。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必须增加地质灾害预防内容。要求范围、量级要明确,可操作性强。
(一)加强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加强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五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十年一遇洪水,但目前水位还不到五年一遇;
(2)24小时降雨量达30mm或预报辖区内将出现暴雨(即3小时雨量在20.1-35mm、6小时雨量25.0-49.9 mm、12小时雨量30.0-69.9 mm、24小时雨量在50.0-99.9 mm);
(3)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到暴雨。
(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进入加强防御状态。
2、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概述。包括估计灾害类型、量级、危害程度,以及受威胁人口及需要转移的人口等情况。
3、防御措施
(1)在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即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如即将收成,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和捕捞渔塘中的成鱼,尽量减轻灾害损失;
(3)通知居住在附近较低洼地带的群众将底层财产往高层搬迁(砖混结构房),并严密注视水情,加强防范,做好撤离的准备;
(4)对地质灾害易发点加强监测,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撤离准备;
(5)对危险的路、桥和码头等地方派出人员值勤,禁止行人通行,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要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重要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十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超过十年一遇洪水,但目前水位还不到十年一遇;
(2)24小时降雨量达50mm或预报辖区内将出现大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 mm、12小时雨量70.0-140.0 mm、24小时雨量在100.0-250.0 mm);
(3)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
(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进入重要防御状态。
2、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概述。包括估计灾害类型、量级、危害程度,以及受威胁人口及需要转移的人口等情况。
3、防御措施
(1)在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即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组织对即将收成的农作物进行抢收,捕捞渔塘中的成鱼;
(3)组织动员居住在危险地段的群众,对砖混结构房屋将人员和财产由低层往高层搬迁和转移,对土木结构房屋和危房按转移方案就近转移至高处;
(4)加强堤坝、水库等工程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组织落实水库调度命令;
(5)根据山地灾害防治预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地质灾害易发点群众撤离;
(6)应组织人员在重点地段站岗放哨,密切监视水情发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被洪水淹没的路、桥和码头,严禁行人过往,确保安全;
(7)抢险救灾组队伍就位,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待命出发。
(三)紧急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超过十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将发生超标准洪水;
(2)在连续降雨多天的情况下,预报仍将出现大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 mm、12小时雨量70.0-140.0 mm、24小时雨量在100.0-250.0 mm;
(3)24小时降雨量达100mm或预报辖区内将出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以上(即12小时雨量在105.0 mm以上、24小时雨量达175.0 mm以上);
(4)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暴雨以上量级暴雨。
(5)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2、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概述。包括估计灾害类型、量级、危害程度,以及受威胁人口及需要转移的人口等情况。
3、防御措施
(1)在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即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指令发布紧急动员通告,动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3)组织洪泛区群众按制定好的转移撤退方案就高就近转移,并做好有关安置工作。
(4)立即对堤坝薄弱处进行加固培厚,并严密监视观察。组织落实水库调度命令;
(5)抢险救灾组携带好冲锋舟、橡皮艇等救生器材,随时准备展开救援行动;
(6)组织和指导群众进行抗洪自救活动。
四、救灾报灾工作
当发生灾情洪水开始退落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安置灾民医疗防疫,恢复灾区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支援灾区工作。
乡党政办要按上级指示结合当地实际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情况。必要时乡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汛情与灾情。继续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江河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收集灾情,并与有关部门共同会商,核实、汇总灾情。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乡社会事务办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慰问受灾群众,了解灾情,指导灾区自救。组织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协助做好灾区安置和救济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协助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收集、核实、汇总灾情。代乡政府草拟灾情报告,配合新闻单位编制抗灾录像汇报片,做好赴上级汇报准备;
派出所要维护好灾区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
乡卫生院组织各级医疗队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乡文化站要组织做好各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乡水利站救济物资的分配和调运,安排灾区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统一组织安排救灾救济物资的运输;
乡农业服务中心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农田灌溉和乡镇生活生产供水。帮助灾区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除险加固;
乡林业站组织林业系统灾后生产自救,抢修水毁林区道路,尽快恢复生产;
乡财政所统筹安排救灾补助资金。会同其他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支持;
乡国土资源所及时了解各地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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