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5-0101-2024-00022
    • 备注/文号:白政〔2024〕35号
    • 发布机构:白濑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0
    白濑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濑乡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4-12-30 10:03
     白濑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濑乡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灾情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根据上级文件要紧,结合我乡实际,现将《白濑乡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溪县白濑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白濑乡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防汛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服务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做好本乡防汛减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参照《福建省防洪工作预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概况

    白濑乡地处 安溪西北位置,距离县城 40公里,位于东经 118°11′,北纬 25 °16′。是地质灾害易发地。

    辖区范围包括 5个村,现有面积43.1平方公里、人口 11978人。其中各村面积、人口情况。

    村别

    面积(k㎡)

    人口(人)

    长基

    4.71

    2141

    白濑

    2.6

    970

    上格

    3.8

    854

    下镇

    7.3

    4776

    寨坂

    4.9

    3237

    低质灾害易发地有:长基村的九町、五龙前角落;寨坂村的山门角落

    辖区内主要交通干道:从白濑乡到长基11公里。

    辖区内主要河流情况:晋江西溪集雨面积1035平方公里,主河道长14.5千米,河道平均坡降6.2%。多年平均降雨量1605毫米,年迳流深1009毫米。

    辖区内现有水库7座,总库容238.4万立方米。这7座水库发电站蓄水作用的水库,大坝都严格按照水利部门设计标准施工,没有隐患,详见下表:

    白濑乡水库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水库名称

          (万立方米)

    所属电站

    业主  姓名

    电话

    责任村

    防汛责任人

    电话

    备注

    白濑下镇一级

    2

    一级

    吴通金

    13559506897

    下镇村

    吴通金

    13559506897

     

    白濑下镇二级电站

    0.3

    二级

    李金星

    13805933506

    下镇村

    李金星

    13805933506

     

    下镇四级

    0.5

    四级

    李金星

    19805933506

    下镇村

    李金星

    19805933506

     

    白濑下镇五级电站

    0.5

    五级

    李清火

    13808534818

    下镇村

    李清火

    13808534818

     

    上寨电站

    0.025

    上寨

    陈飞燕

    13525916366

    下镇村

    陈飞燕

    13525916366

     

    白濑电站

    234.7

    白濑

    李志艺

    13799781333

    白濑村

    李志艺

    13799781333

     

    下镇三级电站

    0.3

    三级

    陈光义

    13959838328

    下镇村

    陈光义

    13959838328

     

    二、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指挥机构。各地防汛、抗洪、抢险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乡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总体工作。

     长:谢远景(乡长)

    副组长:张长河(副乡长)

     员:张清语(社会事务办主任)

    陈杰民(国土资源所所长)

    苏来格(水利站站长)

           苏金国(林业站站长)

    张金涛(党政办主任)

    苏婷婷(国土资源所干事)  

    林永法(白濑学校校长)

    林华中(长基村主任)   

    苏国华(上格村主任)

    许俊发(白濑村主任)

    许政权(寨坂村副主任)

    陈福吉(下镇村主任)  

    1.乡党政办公室

    1)执行乡委、乡政府的重大防洪决策。

    2)协调民兵、各部门和各村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

    3)建议乡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及时掌握和通报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宣传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典型事迹和各地各部门的重要抗洪动态。

    4)必要时代表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或乡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兵力、物资、资金等方面支援。

    5)督查、反馈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

    6)掌握特大洪水的信息,分析研究洪灾发展趋势,认真做好有关发电水库的科学调度,对流域内其它水库的防洪调度实行严密监视。

    7)提出保障重点部位、地域或工程的应急防御建议。

    8)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提出应急处理建议。

    2.乡武装部

    1)参与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会商部署等研究决策。

    2)协调、部署各村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同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向县人武部申请抗洪兵力和装备支持。

    3.乡水利站

    1)了解主要江河重点水利防洪工程运行情况。

    2)了解系统内水库蓄水状况,并对重要水库实施监控。严密监视系统内大中型水库水库的运行情况。

    3)对病险水库、堤坊、闸坝的安全度汛措施实施重点督查。督促各地组织力量加强水利工程的巡查,督促对险堤、险库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督促检查包库、包堤行政与技术负责人到位情况。

    4)加强对水利工程保安的技术指导工作,通知有关防汛技术指导组待命,做好出发准备。遇到水利工程出险时,按分级管理原则,督促当地政府及水利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处理;若有必要,派出技术指导组增援。

    5)指导做好农作物保护工作特别是高杆农作物的支护,若遇农作物采收季节,应迅速通知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组织劳力进行抢收。

    4.乡河长办

    1)部署系统内各村的防汛安全保障工作,了解和掌握系统内(含代管)水电厂蓄水运行状况,组织实施上级防洪调度命令。

    2)督促所属水电厂(含代管)及时向乡防汛办报告实时雨情、水情和出、入库洪水流量及库水位预报,并报告工程运行安全状况及应急措施等。

    3)优先保障防汛抢险用电。配合上级电力部门做好防抗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水电厂防洪调度的建议,必要时参与研究决策。

    5)组织检查发洪河流船只锚固及安全转移,并做好防漂泊预案。

    6)组织落实防漂船预案。

    7)配合效能部门组织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

    5.乡国土资源所

    1)做好山区的巡查,了解各地防御地质灾害的动态。

    2)为主部署和指导各地防御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掌握重点地区的地质险情态势,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点险情及处理动态。

    6.乡社会事务办

    1)做好紧急安置和救济灾民的各项准备工作。

    2)协助灾区应急安置和救济灾民。

    3)协助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

    7.乡文化站

    1)部署辖区内学校和在校生的防汛安全工作。

    8.乡卫生院

    1)部署准备必要的卫生医疗器具、药品和医务人员。

    2)派遣医疗队伍到灾区防疫、治病。

    9.派出所

    1)维护灾区治安秩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安全、有序。

    2)必要时,配合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对部分危险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10.乡林业站

    1)做好本系统防洪工作,提前组织转移江河边和低洼地带的库存木材。

    2)组织防洪队伍,做好防洪应急准备工作。

    11.各村

    1)采取敲锣、广播、电话、挨家挨户通知等切实有效的方法及时将上级有关台风、暴雨、洪水信息和各项指令传达到自然村和有关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

    2)指导村民进行抢收、灾后重建家园和恢复生产等。

    3)组织村民及时撤离危险区域,落实撤离方案,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和救济工作。

    4)在预警解除后,要及时将解除警报的信息传达给有关单位和群众,消除警报。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工作组在紧急救灾时开始启动,一般分综合组、工程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治安保卫组等。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保证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合组:主要由党政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分管领导和党政办领导分别任正、副组长。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雨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指令等通知有关单位及辖区群众;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工程抢险组:由武装部、农业服务中心及各村民兵等单位人员组成,乡分管领导任组长。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

    转移安置组:由武装部、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各村干部等单位人员组成,武装领导任组长。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

    卫生救护组:由卫生院及各村卫生所等单位组成,乡分管领导和卫生院长任正、副组长。任务是抢救受灾伤病员;供应预防药品,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的流行。

    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和村干干部组成,由派出所领导任组长。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

    三、发生不同历时、量级的暴雨、洪水时,防洪抢险救灾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量级,确定各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责任人等应该采取的措施。区域内有水库的乡必须有水库险情应急方案。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必须增加地质灾害预防内容。要求范围、量级要明确,可操作性强。

    (一)加强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加强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五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十年一遇洪水,但目前水位还不到五年一遇;

    2)24小时降雨量达30mm或预报辖区内将出现暴雨(即3小时雨量在20.1-35mm、6小时雨量25.0-49.9 mm、12小时雨量30.0-69.9 mm、24小时雨量在50.0-99.9 mm);

    3)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到暴雨。

    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进入加强防御状态。

    2、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概述。包括估计灾害类型、量级、危害程度,以及受威胁人口及需要转移的人口等情况。

    3、防御措施

    1)在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即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如即将收成,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和捕捞渔塘中的成鱼,尽量减轻灾害损失;

    3)通知居住在附近较低洼地带的群众将底层财产往高层搬迁(砖混结构房),并严密注视水情,加强防范,做好撤离的准备;

    4)对地质灾害易发点加强监测,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撤离准备;

    5)对危险的路、桥和码头等地方派出人员值勤,禁止行人通行,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要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重要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十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超过十年一遇洪水,但目前水位还不到十年一遇;

    2)24小时降雨量达50mm或预报辖区内将出现大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 mm、12小时雨量70.0-140.0 mm、24小时雨量在100.0-250.0 mm);

    3)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

    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进入重要防御状态。

    2、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概述。包括估计灾害类型、量级、危害程度,以及受威胁人口及需要转移的人口等情况。

    3、防御措施

    1)在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即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组织对即将收成的农作物进行抢收,捕捞渔塘中的成鱼;

    3)组织动员居住在危险地段的群众,对砖混结构房屋将人员和财产由低层往高层搬迁和转移,对土木结构房屋和危房按转移方案就近转移至高处;

    4)加强堤坝、水库等工程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组织落实水库调度命令;

    5)根据山地灾害防治预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地质灾害易发点群众撤离;

    6)应组织人员在重点地段站岗放哨,密切监视水情发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被洪水淹没的路、桥和码头,严禁行人过往,确保安全;

    7)抢险救灾组队伍就位,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待命出发。

    (三)紧急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超过十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将发生超标准洪水;

    2)在连续降雨多天的情况下,预报仍将出现大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 mm、12小时雨量70.0-140.0 mm、24小时雨量在100.0-250.0 mm;

    3)24小时降雨量达100mm或预报辖区内将出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以上(即12小时雨量在105.0 mm以上、24小时雨量达175.0 mm以上);

    4)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暴雨以上量级暴雨。

    5)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2、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概述。包括估计灾害类型、量级、危害程度,以及受威胁人口及需要转移的人口等情况。

    3、防御措施

    1)在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即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指令发布紧急动员通告,动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3)组织洪泛区群众按制定好的转移撤退方案就高就近转移,并做好有关安置工作。

    4)立即对堤坝薄弱处进行加固培厚,并严密监视观察。组织落实水库调度命令;

    5)抢险救灾组携带好冲锋舟、橡皮艇等救生器材,随时准备展开救援行动;

    6)组织和指导群众进行抗洪自救活动。

    四、救灾报灾工作

    当发生灾情洪水开始退落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安置灾民医疗防疫,恢复灾区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支援灾区工作。

    乡党政办要按上级指示结合当地实际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情况。必要时乡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汛情与灾情。继续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江河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收集灾情,并与有关部门共同会商,核实、汇总灾情。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社会事务办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慰问受灾群众,了解灾情,指导灾区自救。组织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协助做好灾区安置和救济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协助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收集、核实、汇总灾情。代乡政府草拟灾情报告,配合新闻单位编制抗灾录像汇报片,做好赴上级汇报准备;

    派出所要维护好灾区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

    卫生院组织各级医疗队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文化站要组织做好各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水利站救济物资的分配和调运,安排灾区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统一组织安排救灾救济物资的运输;

    农业服务中心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农田灌溉和乡镇生活生产供水。帮助灾区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除险加固;

    林业站组织林业系统灾后生产自救,抢修水毁林区道路,尽快恢复生产;

    财政所统筹安排救灾补助资金。会同其他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支持;

    国土资源所及时了解各地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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