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5-0101-2023-00037
    • 备注/文号:白政〔2023〕50号
    • 发布机构:白濑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09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白濑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濑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0-25 10:55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3〕11号)和《安溪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溪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生委〔2023〕15号)文件要

    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溪县白濑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濑乡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福建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泉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溪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采取精准严格有力的措施集中攻坚,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整改。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创新,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管理中的应用,大力推广使用先进技术、设备、工艺,依靠科技赋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保障燃气安全运行。

    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抓紧解决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着力破解燃气安全深层次矛盾问题,既整治设施设备环境的硬伤,更补上制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的软肋,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工作目标

    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基础上,3个月左右时间,即2023年11月底前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即2024年6月底前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突出重点分领域集中攻坚

    (一)深入排查整治企业经营问题气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对瓶装液化气供应站不符合发证要求的,要责令注销燃气供应许可证;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未对其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配送工具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范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乡安监办、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未要求其送气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送气上门一次、入户安检一次、安全宣传一次)的,未严格落实取消用户自提气瓶措施的,以及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向餐饮企业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乡安监办、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3.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发动广大群众踊跃提供涉“黑气”线索,同时依托大数据,运用技术手段,紧盯“黑气”运输车辆活动轨迹,及时发现“黑窝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强化执法震慑。白濑派出所牵头,乡安监办、综合执法队、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燃气经营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等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乡消防工作站牵头,乡安监办、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燃气具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对市场上违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假冒伪劣的“问题瓶”及“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实施联合惩戒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湖头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白濑派出所、乡综合执法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排查整治餐饮企业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对餐饮场所、茶叶初制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施处罚。乡消防工作站牵头,乡安监办、农业农村办、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餐场所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消防工作站牵头,乡安监办、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3.对餐饮场所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由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湖头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白濑派出所、乡安监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乡消防工作站牵头,白濑派出所乡安监办、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

    1.对燃气经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加强监管执法。存在问题的不能只罚款,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加密督导检查次数,同时,要结合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对企业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评估,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上级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乡安监办、综合执法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销售商家加强监管执法,切实将假冒伪劣产品清出市场。及时将执法情况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用户自觉选择安全产品。湖头市场监督管理所、乡综合执法队、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3.对运输企业未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加强燃气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监控管理,对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加强监管执法。乡道安办牵头,白濑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餐饮场所违规使用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产品加强执法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上级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乡安监办负责)

    5.对餐饮场所、茶叶初制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上级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乡安监办、消防工作站、农业农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6.对“九小场所”中餐饮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源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乡消防工作站、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7.对学校、民政服务机构、旅游景区、在建工地、单位食堂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教育、民政、文体旅村镇乡监管部门,按上述要求进行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教育、民政、文体旅、村镇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岗位责任

    1.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落实机制,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重点岗位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乡安监办、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指导督促餐饮场所、茶叶初制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茶叶初制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乡安监办、农业农村办、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

    1.充分利用网络媒介、挂图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广告屏等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通过推送专题节目、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2.持之以恒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组织各村、各学校等全社会各方面,久久为功,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至11月)。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城镇燃气排查整治“百日行动”的基础上,对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1.排查方式。乡安监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围绕重点任务,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所、道安办、农业农村办、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消防工作站以及教育、村镇、文体旅、民政等乡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排查整治要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要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查实重奖。

    2.建立台账。乡各监管部门、各村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3.加快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

    4.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采取“专家+执法人员”、“上下级联合检查”、“行政执法+指导服务”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

    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要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要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要加强城镇燃气及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必须高度重视,履行辖区监管责任,由支部书记亲自负责此项工作,组建专班对辖区内液化气供应站及餐饮、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进行全覆盖排查。

    (二)加强督促指导。乡各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下沉到各村、各相关生产经营场所开展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单位,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 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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