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3 15:37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5层518室,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027,传真:0595-23222399,电子邮箱:axxzj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深入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20年,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全局累计收到纸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7件,办结率100%。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由各股室负责人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承担直接责任。根据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各股室负责人在印发前对每条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把关,明确公开属性,对拟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保证公开信息的合法、真实、有效。

    (二)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等,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栏目的信息公开,及时补充完善项目建设进展与土地征收、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施工信息和竣工信息等子栏目的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进行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

    (四)充分网络平台作用。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及时更新、发布质量安全、施工信息、竣工信息、保障性住房等子栏目信息。

    (五)严格落实监督保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按要求及时整改完善有关问题。2020年,安溪县住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3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473238.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仍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

    1.扩展公开范围。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方面公开内容,确保专栏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

    2.加强保密审查。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既要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又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完善答复程序。不断完善受理、处理、答复等环节工作流程,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出具答复文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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